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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嫌麻煩,所以我懶得與人交往,有一份工作,能給我餬口飯吃就夠了。
我沒有嚴柏景那樣的夢想,活在這世界上一定要痛痛快快證明什麼。
我也沒有宋煜那麼直白,因為我懶得與人交心,你怎麼解讀我,都與我無關,我也懶得解釋什麼。
我只知道我這個人,無聊爆了。
所以鄭楓喜歡給我找事幹。
原本一切很無聊又沒有意義的事,都因為他生鮮活動了起來。
我還是覺得他做的事情真的很無聊。
他會拽著我去沙灘看美腿。
會拽著我去摘葡萄,摘草莓,摘一切可以摘的水果。
然後被農夫發現,我倆逃命。
就好像一對狼狽為奸的小偷。
我說他真的很幼稚,好歹也是個年近30的成熟男人了。
他就沖我笑,特拽的說他童心未泯。
後來他告訴我,他講給我的那一句話的故事中,那個死掉的小男孩以前就是和他在村子裡偷果子吃的小男孩。
他喜歡那小男孩,那小男孩也喜歡他。
後來這事被雙方家長知道了。
那小男孩被他爸活活打殘了,後來男孩想不開,就自殺了。
他被送去少管所一類的地方活活被折磨,後來考上了軍校。
有的人天生是gay,像我,像他,像嚴柏景。
他們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不同,所以活的小心翼翼。
我不例外的隱藏過。
後來,我發現完全沒有必要。
因為我實在是太懶了,懶到別人指著我的鼻子的時候,都會懶得辯解一句,直接上拳頭。
其實我連拳頭都懶得打,但很無奈,他太欠打了。
蒼蠅來煩你的時候,真能無視的人,那是神仙,我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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