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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說你的那本日記本。厚厚的一本,每天都裝在書包裡,前面幾頁都已經發黃了,字跡像是小學時寫的,裡面帶帶著拼音,後來的筆跡越來越成熟,你每天中午午睡的時候都會翻看,我從你眼神裡看見前所未有的溫柔。」
夏喬低著頭說著,宋凌峰看著夏喬,眼睛裡有不可思議,但更多的是一絲絲傷感。
是啊,貪戀舊的事物,不喜歡新的事物的出現和存在,夏喬說的一點不錯。但如果能看穿自己的內心,夏喬也一定是經歷過難熬的事情吧?就像三年前的他自己。
「其實我能理解你,因為我很大程度上跟你差不多,從小我就是自己長大的。」夏喬苦笑了一下,她的半邊臉藏在清冷的月色下,形成一片在模糊的陰影,宋凌峰看不清她的表情,但能聽到聲音裡不符合年齡的滄桑感。
「十歲的時候,爸媽離婚了。你能想得到兩個人分家產的時候愣是大吵了三天三夜,為了一塊地毯都能打起架來。」
「後來財產總算分配乾淨了,接下來就輪到了我,誰來接著撫養我。」
「爸爸說,我能掙錢,孩子當然屬於我;媽媽說,哪有孩子能離得開媽媽的,孩子應該屬於她。」
宋凌峰感覺身旁這個瘦小的身影彷彿在黑暗中晃動,是那種受了傷的小貓匍匐在地上舔舐傷口的感覺。
「後來,法官下令,兩位家長離庭。所有的陪審團和法官看著我這個小小的十歲的女孩,他們問我,願意跟爸爸走還是跟媽媽走。」
一個十歲的小女孩還不懂很多人情世故,他也不知道為什麼一個完整的家庭就必須分裂,為什麼她就要直面這個鮮血淋漓的問題。
為什麼爸爸媽媽中只能選擇一個,為什麼一個家庭會變的如此的破爛不堪。一個十歲的小女孩在法庭上孤立無援的大哭了起來。但法律就是如此,冷冰冰的不帶感情。
她被媽媽領走了。
後來媽媽又和別的男人再婚了,他要管那個陌生的叔叔叫爸爸。
後來他們有了另一個新的女兒,很小現在也只有三歲。
他們很喜歡她,精力全都傾倒在那個小不點身上。
她從始至終都不是誰的重心,她是遊離在所有人之外的個體。
母女兩人之間的對話漸漸變少了,微信裡也只剩下了轉帳,其他的話就再也沒有了。
那個小女孩不想成為別人眼中的公主,哪怕沒有公主裙,也渴望能得到眾星捧月一般的存在感。
上初中的時候有一天離家出走,以為自己的舉動能引起爸媽的關注,能讓他們稍微反省一下他們的過失,讓他們想起大女兒也渴望得到一些他們的關愛。
但是那天小妹妹生病了,全家人去了醫院,沒有人在意他有她有回家。
手機沒電了,兜裡沒有錢,在大街上漫無目的的走著。
前面有一個坐在花壇邊上吃饅頭的小光頭和尚。
上初中的夏喬站在小和尚面前,一字一句的說:「請問你知不知道該怎麼得到別人的愛呢?」
「石壽萬年,紙壽千年,人壽百年,真心幾年。」
「愛本就是緣分,相愛就是無上的緣分。」
所以,相愛就去愛吧,沒有愛就去追求愛吧。
夏喬從此就活成了一個和宋凌峰為人處世完全相反的性格,處處去愛,處處渴望得到愛,有回應是最好的,沒有回應不過是沒有緣分罷了。
「所以啊,我聽完你玩你最晚說的話還是挺有感觸的,希望你一直向前,成為一個念舊但也對新事物動情的人。試著接受那些努力想靠近你的人吧,那些都是上輩子你修來的緣分。」
「好。」宋凌峰點了點頭,眉間那股凌厲的氣場不見了,多的是溫柔和憐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