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批評(第1/2 頁)
安陽大長公主:“怎麼不說話,是不是懷疑我小時候沒給她飯吃,她才這樣恨我?”
江宛在黑暗中搖頭:“殿下說笑了,縱然殿下沒工夫養孩子,還有那麼多下人乳母,不會讓郡主捱餓的。”
安陽仰頭對著酒壺喝了口酒:“因為她親眼看見我殺了她爹。”
安陽手刃第一任駙馬的事,四海皆知,只是原來她殺夫時,女兒也看見了。
江宛:“所以明昌郡主才……”
安陽的聲音在黑暗中聽起來很溫柔:“她恨我也是應當的,沒人會喜歡有七任夫婿還殺了親爹的母親。”
“不是這樣的,我本想說若不想再做夫妻,和離也就罷了,可再一想,殿下是尊貴的公主,自然不許有人背叛,其實殺人,也可以算是情有可原。”江宛絞盡腦汁地為安陽找理由。
可安陽早就不需要什麼理由了。
她能殺,便殺了,縱然旁人要恨她罵她,左右也不敢在她面前露出一丁點來,她自然也不在意。
“但願餘蘅不要以為用她便能來威脅我,”安陽笑道,“我與她之間,可是仇敵啊。”
她聽來全無遺憾悲鬱,彷佛對被獨生女憎惡之事毫不在乎。
這樣灑脫,是因為被傷透了心,還是因為如她所言,縱然受了一天一夜的痛才生下了明昌,但也不過當明昌是一塊死肉罷了,生了便生了,扔了便扔了。
安陽忽然問:“你名字這個宛字,可有什麼意思?”
“我祖父說出自《宛丘》。”
“是首寫情的詩,早聽說你們江家那對伉儷情深,乃至於你爹都為你娘殉了情,果然個痴情人。”
安陽又問:“那你的小名叫什麼?”
江宛簡直羞於啟齒:“聽了我的小名,你一定會笑的。”
“那就交換好了,我的小名也不算好聽。”
“團姐兒,”江宛道,“我的小名叫團姐兒。”
安陽很不給面子地笑了:“江正是不是還這麼叫你?”
江宛:“差不多吧。”
“不過人就是這樣,要是皇祖父還在,肯定也還是會叫我珍珍。”
“殿下的小名是珍珍?哪個珍字?”江宛問。
“珍叢鳳舞。”
江宛可憐巴巴:“殿下,我腦子撞壞了。”
安陽秒懂:“出自宋人陳著的《聲聲慢》。”
難道介紹一下詞人和詞牌名,就能讓她想起來嗎?
“原來是《聲聲慢》,”江宛似乎恍然大悟,又委屈地嘟噥道,“看來我的腦子真的撞壞了。”
安陽一愣,旋即大笑。
“你呀,是個妙人。”
“那殿下應該不捨得殺我了吧。”
“這可未必。”
江宛撇了撇嘴:“殿下,你怕死嗎?”
安陽道:“不怕死,但我現在還不能死,好戲才剛開場呢。”
什麼好戲,又為何才剛開場?
江宛正琢磨著,聽見邊上傳來吞嚥聲,這安陽大長公主一口接一口,恐怕已經喝了不少酒了。
酒氣雖清淡,卻因是好酒,所以清淡中也透出幾分辛辣來。
“我那時五歲,皇祖父把我摟在膝上,他說,珍珍,你要做天下女子的表率,你要帶著她們向前,皇祖父總說還是我最像他,”安陽道,“可惜我沒有走皇祖父希望我走的那條路,我沒空去關心那些哭哭啼啼的可憐人,她們受了難,最多也就是哭嚎兩聲罷了,對社稷沒有半分危害,為了守好皇祖父的天下,我不能棄虎兕而守蟲蟻。”
江宛小心翼翼道:“殿下,你醉了。”
“也許吧,若非藉著醉意,我也不會向你說出這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