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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半路,於志剛對李海說,還是把肉給我吧。我和你換換,你拿青菜。
李海知道於志剛是被肉饞著了,就笑著把肉給了他。
於志剛接過肉,迫不及待地放到鼻子上深深地聞了一下,然後用手撕下一小塊放到了嘴裡。
李明強和李海見於志剛竟然吃生肉,不禁都笑道,你多長時間沒吃肉了?怎麼饞成這樣啊?
於志剛嚼著生肉,剛想回答,但話到嘴邊卻說成了,不對,這肉的分量不夠。
李明強和李海聽他這麼一說,又都笑道,都已經被你吃了,肯定是不夠了。
於志剛猛地嚼了兩口,然後咕咚一下把肉嚥了下去,說道,我是說那個賣肉的給的不夠。
李明強皺了皺眉頭道,你是說賣肉的缺斤短兩?
於志剛點了點頭道,是的,不信你試試。說著就把肉遞給了李明強。
李明強接過肉掂了掂,說道,確實是不夠十斤。
於志剛說,走,咱們回去找他去。
李明強說,走。
說著兩人就要往回走,就在這時,李海卻說道,算了,我們都走了這麼遠了,他不會承認的。
於志剛說,他要是不承認,我就把他的肉攤子給砸了。
李明強看了看李海,說道,咱不能吃這啞巴虧,他至少少給了我們半斤肉,好幾塊錢呢。
李海見他們兩個非要回去,猶豫了一下,說道,咱們還是找個公平秤稱一下吧,到時候就知道少不少了。
於志剛接話道,這還用稱嗎?咱們的手就是秤,一掂就知道少不少。
李海知道於志剛的話不假,他們都是農村的孩子,從小就和稱打交道,時間長了,手就成了秤,不論什麼東西,到了他們手裡,掂一掂,就知道有多少。但李海還是勸他們找個公平秤稱一稱。李海之所以這麼堅持,一是想找到確切的證據,雖然三個人的手都有準頭,但畢竟不是秤,還是稱一稱比較好,再有就是他怕他們怪自己太笨,少了這麼多竟然試不出來。
李明強覺得李海說的有道理,就贊同道,海子說的對,咱先找個公平秤稱一下,要是真的少了,就不怕他不認賬。
於志剛見李明強也這麼說,雖然心裡還是不大願意,但他也沒怎麼反對,也就同意了。
但出乎三個人意料的事,這條道上竟然沒有公平秤。
這時,李明強突然說道,怪不得那個賣肉的讓我們走這條路呢,原來他早知道這條路上沒有公平秤。
於志剛一聽,頓時火道,這個王八蛋,走,咱們找他去。
說著,三個人就回到了剛才買肉的那個肉攤子。
賣肉的老闆見三個人又回來了,剛忙熱情地問道,怎麼了?是不是嫌少,想再買點?
還沒等李明強和李海說話,於志剛就一把把肉摔到肉案上說,你的肉不夠秤。
肉老闆一見三個人不是回來買肉而是回來找事的,趕忙大聲說道,你怎麼知道我的肉不夠秤?
李明強道,你的肉頂多只有九斤半,當然不夠秤了。
肉老闆依舊大聲道,難道你們稱過了?
李明強道,我們沒稱過,但我們的手就是秤。
肉老闆喊道,既然沒稱過,你們憑什麼說我的肉不夠,我看你們就是來找事的。
於志剛一聽,不由火冒三尺,他指著老闆喝道,我們就是來找事的,怎麼著吧?
肉老闆一聽,立即跑到門口,一屁股坐到地上,喊道,快來人啊,有人要砸我的攤子啦。
李海覺得肉老闆的舉動很好笑,心想,這不是女人罵街的那一套嗎?一個賣肉的男人怎麼也用上了?
還沒等他們三個人回過神來,整個肉攤子就呼啦一下被人給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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