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究竟誰沒有良心(第3/4 頁)
要是這都能輸,律所主任別幹了,去給越府小區守門吧。
這種大的官司都是這樣,你需要在庭下努力,真的開庭後做什麼都沒用了,憑著幾句話就想扭轉戰局,只能說電影看多了。
審判長是個頭髮很茂盛的法官,只不過眼圈有點發黑。
原告被告各自開始說住址身份證號,代理方式等等。
物業公司的代理人是一個法務,只不過小區的居民都沒見過。
法庭調查階段就直接是大招。
「司法會計鑑定結果顯示,物業公司在過去十三年內,公共收益部分扣除合理成本後,應當為……」
小區公共部分雖然是業主共有,但維護也需要成本,這不是由物業費支出的,是由公共收益支出。
如果沒有合同約定,那就是按照百分之三十來計算。
而要求返還的不單單是公共收益,還有幾個很重要的專案。
比如電費,當初小區剛剛建成,電丶水以及燃氣甚至取暖費什麼的都是去物業繳納,這一交就持續了很多年。
直到前兩年,在各部門的努力下,小區居民才可以直接在網上繳費。
這裡面就存在著一個差價,有的人可能沒見過懷疑是假的,物業還敢這麼做?
他們真的敢,電費有時候甚至要比電力公司的收費貴上一倍……
這麼多年,雖然很多的原始單據已經丟失,但是業主方面的繳費票據保留的不少,騰達的律師們申請了法院調查令,找電力和水務調查了過去十多年的小區收費資料,然後就算出了具體的結餘。
單單這部分的結餘,就達到了七百多萬,更不用說還有物業費裡擅自列支的不應該由業主承擔的費用,很多業主們聽的都握緊了拳頭。
平時一家一戶,別人讓交電費交物業費,那也沒想太多,交就交了。
現在這些資料一個一個的列出來,動輒就是幾百萬上千萬的結餘,那感覺就完全不同了。
物業的法務也沒閒著,反駁說歷年公共部分的維護成本都很高,甚至有幾年都是負的,只是沒有證據……
當然不可能有證據了,說幾句那不被法官支援也就算了,敢把證據拿出來,那性質就不一樣了。
庭審結束了,沒有當庭宣判,唐方鏡並不在意,業主這邊肯定贏了。
老王很興奮,出了法院就開始和唐方鏡勾肩搭背。
「哎呀,好久沒有做過這麼爽快的案子了,老唐,你的身體不好要多多靜養,我呢在所裡已經給你單獨準備好了辦公室,裡面還有一張我私人贈送的按摩椅,平時呢可以在上面躺著休息會……」
後面的老宋翻著白眼,誰當初說的律師要有律師樣子!
而且一個實習律師你給單獨準備辦公室?我混了那麼長時間,現在也沒有單獨的辦公室……
但沒人覺得有意見,騰達這次可是露了大臉,在業內名聲大噪!
這可是全國第一個倒查物業帳目的天價賠償案!
很可能會成為指導性案例,被同行們學習的,以後出去吹牛都有了資本好嘛。
事實上光明區法院這次的效率也可以,一週後,判決出爐,這次沒有酌情,支援了業委會這邊的全部訴訟請求。
很快,那些專門盯著判決的媒體們便將訊息發了出去。
「京州最牛業委會,起訴物業獲賠近三千萬!」
物業那邊自然宣佈了上訴,但明眼人都能看出來,這案子不可能翻盤了。
只是網上的一些網友依舊嘴硬。
「閒雲野鶴」:根據目前的情況來看,這個所謂的維權又是那個唐方鏡做的對吧,全國首例天價加班費,現在又是全國首例天價物業賠償,我就很納悶,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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