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大家一起來吧,要宣判了(第4/5 頁)
極端。
所以—沒辦法。
這麼想著,老唐已經走到了法庭內,今天來的人很多,鑫達公司那邊,估摸著那些被告們應該都出庭了。
老唐猜的沒錯,賀浩宇,徐嘉城,帝都事務所的潘主任等等這些,今天都來了。
當然還有一個特殊的存在,前鑫達公司法務總監鄭俊輝。
和其他人臉色發黑不同,老鄭這會那叫一個舒坦。
我之前就提醒過你們的,不要做那些事,結果你們不聽啊,還好我聰明!
甚至老鄭還跑來和老唐打了個招呼,把老唐看的一愣一愣的。
不過,來了就好啊,怕的就是你們這些人不來,因此,高院這邊在最開始的時候甚至還特意通知了這些人說今天要宣判。
正常來說很少會有宣判程式,尤其是法院還專門通知說讓你們來,今天我們要宣判—那就說明這裡肯定有不正常的事。
然而,賀浩宇這些人自然不可能想那麼多,他們早已經被二十多億的鉅額賠償給弄得神經衰弱了。
說句實話,公司就算破產了那也無所謂,但是自己的錢被賠出去一分,他們都沒辦法接受!
這是很現實的情況,那些「講故事上市圈錢」的人,你說他們會在意自己的公司怎麼樣嗎?
再說了,公司賺錢再多那也是公司的,只有到了自己手裡的錢才是真的!
所以也沒人注意到這個意外情況,所有人都盯著審判長,想知道這個判決結果。
庭審再次開始,審判長這次沒有再問什麼問題,直接開始了宣判程式。
「依據《證券法》,《最高法關於————》
2
「宣判如下!」
鑫達公司跑不掉,連帶責任,這個沒有任何意外。
會計師事務所同樣沒跑掉,潘主任聽到判決結果後眼前一黑,事務所可是無限責任,也就是說他奮鬥這麼多年的財產也要完蛋賀浩宇,徐嘉誠等公司高管同樣沒跑掉,這方面高院很認同老唐的觀點。
做出並透過虛假陳述的行為,那就說明你們是有責任的!
當然,擔責的比例是不一樣的,比如四個獨立董事,徐嘉城的責任比例就比較大,因為四個獨立董事裡面,他在年度報告上的簽字是最多的。
同樣,他在董事會虛假陳述相關的會議上,贊成票也是最多的———
還有其他沒有具體分管財務的高管,同樣擔責比較少,雖然法律規定不能用「不懂」作為理由,但在具體判決的時候肯定要考慮這方面的因素。
財務主管和分管財務的高管就不用說了,這是控股股東之外責任最大的,因為年度報告這些東西就是他們做出來的聽到判決結果後,賀浩宇眼前一黑差點暈倒,徐嘉城臉色茫然,他倆基本上要把所有財產都賠進去。
甚至徐嘉城把自己的房子賣了也不一定能賠上。
現場頓時一片哀豪,像是徐嘉城這樣的,在反應過來後便開始怒罵不公。
然而,老鄭卻是開心的不行,因為他被判決不用承擔責任!
原本還想瑟一下的,但是看到現場的情況後還是算了,這個時候瑟,估計有可能被人群毆。
審判長宣判完畢,面對下面眾人的罵聲也沒有多解釋,只是和身邊的書記員說了一聲。
書記員悄然走了出去,沒多久,法庭的門便被開啟,隨即一堆警察走了進來。
「賀浩宇是吧?」
原本還在那裡罵人的賀浩宇看著面前的警察愣住了,嘴裡喏道:「是,是我,怎麼了?」
「和我們走一趟吧,這是傳喚證。」警察上前出示了相應證件。
賀浩宇頓時愣住了,看看上面的審判長,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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