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趕海(第1/2 頁)
李修遠回到家,洗漱完畢,就躺在炕上進入空間。 進到空間,他就看到那顆夜明珠已經發亮。 說明,他又可以穿越了。 李修遠操縱識海去碰觸發亮的夜明珠,一股熟悉的吸力,李修遠瞬間失去知覺。 等他再次醒來,就感覺自己是躺在一塊木板上,身上還蓋著一條硬邦邦的薄被。 過了一會兒,李修遠才知道,自己穿到了一個八歲的小男孩身上,他的名字叫餘樂,小名叫樂樂。 樂樂家住魯省的一個島上,父親是漁民,餘家祖輩都是漁民。 現在打漁歸政府管,漁船歸生產隊統一管理。 然後計分,每月發工資,他們漁民每個月國家供應口糧。 這時候的漁船多是帆船,機器船很少。 樂樂父親幾乎每天都跟漁船打漁,每天早出晚歸,很是辛苦。 母親剛生了小妹妹,在家裡坐月子。 李修遠想到這,就趕緊起床。 “樂樂,飯菜在鍋裡熱著呢,想吃自己拿,小心點。” 樂樂媽在另一個屋裡交代道。 “知道了。” 李修遠開啟鍋蓋,看到裡面有一個窩頭,還有一條蒸海魚。 李修遠很快吃完了飯,就著鍋裡的水,把碗刷了,然後就出了屋門。 打量了院子一圈,院裡曬滿了各種魚乾,大蝦,海參,海菜等。 李修遠抬腿走過去,拿起牆角落放著的一個小桶和一把鏟子,朝著家門外走去。 出了門,李修遠腳步一頓,就朝著左邊一戶人家走去。 “海洋,海洋!趕海去啦!” 一個八九歲的小男孩跑出來,看到李修遠同樣喊道:“樂樂,你等我一下,我去拿鏟子。” 只見小男孩邊拿工具,邊衝屋裡喊道:“媽,我和樂樂趕海去啦!” “那你小心點,早點回來。” “知道了。” 海洋比樂樂大一歲,兩家離得近,平時都在一塊玩,一起去趕海。 在海邊長大的孩子,趕海是很稀鬆平常的事。 他們在大海邊長大,對於大海一點也不陌生。 兩人做伴朝著海邊走去,路上還碰到許多來趕海的人,她們大多數都不是漁村的人,她們都是有耕地,可以掙工分的附近村民。 閒著的時候,婦女們會約著,走個十幾,二十里路,一起來海邊趕海。 有時候,她們會在下了工,一家人一起晚上來趕海。 而像餘樂樂這種住在海邊的漁民,家裡海鮮根本吃不完,趕海對於他們,只是一種消遣。 李修遠兩人來到海邊,這時海水逐漸退去,露出海底和礁石,還有密密麻麻來不及隨海水退去的各種海產品。 眾人輕鬆的走到海灘上,開始撿各種海鮮,有海蠣子,海參,各種螺螄,蛤蜊,蟶子,螃蟹等。 這時的螃蟹最肥,味道最鮮。 還有海菜。 這海鮮真的是撿,有的石頭中間,扒開一看,裡面就是個蛤蜊窩,無數的蛤蜊等著你去撿。 李修遠拿的小桶根本裝不了多少,他就一邊撿,一邊往空間裡扔,小桶裡始終是半桶。 婦女們都拿著小板凳,一邊坐那挖,一邊說說笑笑,她們拿了麻袋,桶裡裝滿了,就倒進袋子裡,然後放到推來的推車裡。 這時候的海產品真的很豐富,個大還多,根本撿不完。 有報道說,六十年代漁網粗大,漁民一網能打一萬斤魚,而現在的漁網細密,卻只能打五十斤。 可以說明,這時的大海物產多麼豐富,而現代,海洋被人類無節制的捕撈,變的貧乏。 李修遠和海洋來到一處大石頭跟前,忽然眼前滾落一個東西,嚇了兩人一跳。 是一塊石頭。 李修遠很生氣,誰朝著他們扔石頭,這麼大一塊石頭,要是砸到他們,不死也得傷! 不對! 李修遠趕緊彎腰撿起地上的石頭,抱在手裡果然不那麼重。 “你給我放下!” 李修遠尋聲望去,就看到村裡一群比他們大些的少年,正坐在石頭上釣魚。 他們用魚竿,在退潮露出的大石頭底部和裂縫裡釣魚,這樣能釣到黑鯛,黃魚,鱔魚,石蟹等。 一個曬的黝黑的少年,指著李修遠手裡的石頭讓他放下。 “那是我們從海里撈的,你不許拿走!” 海洋說道:“你們不是扔了麼?還差點砸到我們。” “我們不要的,也不許你們撿,給我滾!”喜歡四合院: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