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成為偵探(4)(第1/1 頁)
國傑,男,人稱“金剛”,擅長處理一些“硬活”,據說一見到美女眼睛就會情不自禁地看過去。
鄧英,男,人稱“河豚”,擅長處理一些跟蹤和竊聽的話,據說以前當過間諜,只不過被開除了。
薩繆爾·蘭亨,人稱“演說家”,男,擅長處理一些技術難題,同時兼職偵探事務所的會計,據說做的很有“個性”,例如讓冠文多繳納了20的稅之類的,據說曾經給國國會議員做過秘書和做過政府工作人員,但最終還來到了這裡。
冠文,男,偵探社的社長,人稱“四眼”,所有員工都在強調他的“扣門”,據說以前是做記者的,但因某些特殊原因轉業成偵探了。
嗡醬在大腦內做出了簡單地總結後感覺這裡不像一個偵探社更像德雲社。而且這些名字對於自己來說好像還在幾部港劇中見到過。
冠文看了一眼眾人後說道:“既然大家都難得到齊了的話,就一起去吃個飯吧,我請客,就當是對新員工小嗡的歡迎吧。”
國傑在聽到了冠文說出“請客”二字後立即說道:“老闆啊,你當初本來就說好包三餐的,你這哪算是歡迎啊。”
冠文聽出了國傑的話語中的不滿後說道:“行了,行了,我給你們多加2道菜行了吧。”
“至少3道,否則絕對不夠吃。”薩繆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頂多給你們一人買一瓶可樂。”冠文給出了底線。
“行了吧,我看這次社長也算是大方了,我們也不要再多求什麼了。”鄧英的語氣十分弱勢,感覺給人一顧“和事佬”的感覺。
就這樣,一行人到了樓下的一家餐廳裡去解決“餐飲”問題去了。
然而,在樓下的餐廳裡,冠文只點了4道菜,這4道菜擺在5個人面前明顯不夠吃。
嗡醬見狀立即拿起筷子去夾菜,就當嗡醬的筷子快要碰到菜的那一瞬間,冠文用自己的筷子擋住了嗡醬的筷子說道:
“年輕人啊,幹我們這一行的不光是隻會打就可以了,還要學會‘禮讓’,懂嗎?”
“?”
國傑見到嗡醬還是一臉懵逼樣就解釋道:
“就是說要按輩分要讓社長吃這第一口菜了。”
嗡醬在聽到了國傑的解釋後有些吃驚地說道:“好麻煩啊,我看其他的什麼行業也沒這規矩吧。”
冠文聽後對著嗡醬笑著說道:“這你就不懂了,你還年輕,以後要學的事多得去了。”
就當5人正吃得津津有味時,一個不速之客打破了一切。
在餐廳門外停下一輛麵包車,從車上下來了4個頭戴面罩的劫匪走進了餐廳,一人持槍控制現場,一人拿著袋子來收繳財物,還有1人關上門口的捲簾門並上鎖,接著將臨街的窗簾拉上。
而比較奇怪的是,在劫匪拉窗簾時,門外的麵包車卻已經離開。
剩下的最後一個劫匪則是在打著電話。
冠文見到此景後便對著嗡醬說道:“你知道嗎,近期國釋放了大量的囚犯,而我們的都市可是依思佩曼特就吸納了不少的人。”
嗡醬聽後問道:“等等,我不是記得國的監獄裡的罪犯收容的越多收益也就越多嗎?怎麼會釋放這些罪犯呢?”
“哎現在收容這些罪犯的成本可是越來越來高,所以,就會有些罪犯被釋放出來了。”
“不會吧,不會吧,這不是真的吧。”
“是真的,而且這些罪犯我估計都不是好管理的型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