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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個月雖然我們倆都很忙,不太能經常都回別墅住,但是我們私下裡聯絡其實很頻繁,她的工作能力比我強太多了,我說實話,大部分決策都是別人幫我做的,都有今天也都是靠運氣,所以我特別認真地跟她請教了好多工作上的經驗,她也都特別耐心地講給我,真的我感覺雖然只認識了三個月,可是花姐應該是我這輩子交的最好、最有價值的朋友。
q:那麼你來參加節目的原因是什麼呢?出櫃還是獎金?
a:當然不是為了獎金(笑),可以說是為了出櫃吧。因為我在網上不是有個諢名叫&ldo;石榴女神&rdo;嘛,天天都有好多女生跑到我的微博下面拜我,還動不動轉發我,說轉發了所有男人都會拜倒在她們的石榴裙下──還有好多男生也來拜我、轉我的!
這些事情我以前都當個笑話,而且不瞞你說,我也是有點小得意的,因為我雖然是個les,可是卻用性魅力征服了很多男人,並且以此作為手段贏來了自己想要的富貴生活。在很長的時間裡,我都認為這沒什麼錯,我也不覺得自己是騙婚,因為在我看來,很多人結婚也都一樣沒有愛情,我對我的前夫們雖然沒有愛,但是我把他們當朋友,也願意成為他們的妻子、與他們發生性關係,他們在我身上得到了想要的,我也在他們身上得到想要的,婚姻就是個契約,我們各取所需,所以分手之後他們照樣願意幫助我、照顧我。但是去年我媽出獄了,我跟見面之後又,徹底改變了我的想法。
我小的時候爸媽都是機關的,家裡環境挺好的,但是他倆的關係不好。他們各自都有外遇,能給我的只有各種花錢買來的衣服和玩具。後來我大一那年,我爸媽同一年出事,我媽入獄、我爸被人殺了,我們家一夜之間破產,然後我才知道小時候所有的一切都是他們貪來的。我當時非常恨我媽,覺得他給我的一切都是假的,而且這些假的,到最後也都沒了。
你知道人都說由奢入儉難,我從小沒有爸媽愛,就用他們給我的錢買禮物給同學換他們的愛,從小到大都是這樣,然後我突然之間沒錢了,我不知道該如何繼續獲得同學們的喜歡。我想了很久,我發現我全身上下,只剩下了自己的身體是值錢的,於是我開始努力可以地接觸我爸媽他們原來接觸的那些有錢人,討好他們、取悅他們,從他們身上弄來錢,再扭過頭來繼續充大款。
後來我大四畢業那年直接就結了婚,我第一任老公比我大二十歲,就是馮華年現在上班的那個公司老闆,我倆好了五年之後和平分手,他給了我他三分之一的股權,我也透過他認識了更多的有錢人。後來又過了兩年,我嫁給了第二任老公,他是小逸的小舅,搞文化傳媒的,我跟他分手後,他又給了我好幾家影視經紀公司的股權。後來三十三歲的時候又嫁了我第三任,分手之後我在他的幫助下成立了自己的公司,混到現在。
然後就在去年,我媽出獄了,我看著她,才突然發現我成為了和她一樣的人,成為了自己最討厭的人,我知道現在就算停下一切的工作,後半輩子也仍有花不完的錢和虛情假意的酒肉朋友,可是我悲哀地發現,我三十七年的人生,從來未曾愛過一個人,我覺得我這一輩子,三十幾年,都白活了。
所以我答應了格導的邀請,來參加節目,講一講我一直不敢講的故事,告訴大家我是個同性戀,也讓大家好好想想,你們每天拜我、轉發我,真的是對的嗎?
q:在參加節目之前,是否曾經被人認出過同性戀的身份?
a:沒有,從來沒有人懷疑過我會是同性戀,我的舉止打扮和婚姻經歷即便是在異性戀中都算是極端的一種了,&ldo;石榴女神&rdo;這個外號也帶有些&ldo;水性楊花、狐媚惑人&rdo;的調侃意味,都覺得我是靠男人而生的。我也不曾向任何人出櫃過,更沒有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