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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通融,但涉及原則,不能妥協。」
洛冰失笑,搖擺的心也定了下來。
徹查福利費用的事,早在張可可被辭退時,不,在這些款項被侵佔時,就成為了他們的共識。
兩年前的各項財務資料已徹底封存,她開始徹查近兩年的,其中兩百萬都存在或大或小的問題,想起格琿捐贈那兩百八十萬,多出來的八十萬,是兩年前侵佔的,還是多給的「利息」?
她整理後發給費雲平,抄送謝安,建議報警,並以「職務侵佔」的名義提起訴訟。
第二天上午,費雲平回復了兩個字:同意。
很多報銷單都是張可可提交的,打官司勢必會把她牽連進來,洛冰讓法務部行動之前,趁張可可的空閒,約她出來吃夜宵。
說完來龍去脈後,把一張名片遞給她,「這位林律師,是江城最好的辯護律師之一,很擅長重大勞資事件,他會替你辯護,費用鬱總出。」
張可可拿著名片,面色忐忑。
「很害怕,是不是?」洛冰一笑,安慰道,「我問你,報銷款你是不是全部轉給供應商和鄭莉莉了?」
張可可連忙道:「是啊。」
「那就好了呀,職務侵佔行為要成立,有一項必要條件——將公司財物佔為己有,你既然沒有自佔,責任就落不到你頭上,警察會追蹤報銷款的最終去向,順藤摸瓜查鄭莉莉的帳戶和相關利益人。」
洛冰知道她恐懼,是以極為耐心地開導她,「可可,你不願意自首,我們不勉強,但官司一定要打的,不然以後會有更多的人職務侵佔。而且,一旦判決下來,就能洗清你身上的汙水,這對你而言,是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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