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逐漸悟道的清風(第2/5 頁)
。”就說“道”是混通的,不是那麼專注於某方面就可以得之的。因為“道”是這些的結合體,混然為一,不可偏執,也不可細究!
我們也不能迷信老子,因為他也不可能說清楚“道”究竟是咋回事。可以理解他認為萬事萬物都因道而生又循道發展,有“總的道(大道)”也有各方面的具體表現。老子想強調的是要依“總的道”來行各方面各自的“道”。就統治而言,不能為統治而統治,要根據“大道”而出發行“統治之道”(這就是他的“自然之道”)。因此,他提出統治者要儘可能去理解“大道”!這章說的就是理解大道該注意的方式;不偏執地去強制弄清所有細枝末節,而應整體把握。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繩繩兮不可名,復歸於無物。”說的是“道”的上面不清楚(皦,光明清晰的樣子)是啥回事,下面也不顯得陰暗(昧),即使用再多標準去衡量它(繩繩兮)也不可說清何以為“道”,反而又覺得它不是具體的東西了。此一方面強調“道”的高深不可達詁,潛在地又說了對道必須把握主旨潛心而悟,從而達到融匯貫通。所以道家選傳人極重悟性,走的是“英才教育”一途。雖然戰國至漢初道家是三大顯學之首,其實得其真傳者不多。
很顯然,老子講究明其理而又避免兩種情況:一,把握概要,注重籠統綜合理解,不窮其理。從某種角度看,要窮究盡“道”理是不可能的,因為人們即使窮其理了,又會反其理。假如人類把自然界所有原理都掌握得很到位並運用得很好了,最終結果還是迴歸自然,因為終於發現其實那才是我們想要的生活!所以,老子的侷限性或許正成就了他的高明之處。故老子也挺講究不要自滿。至少從這點上可看出他沒自滿到自認為徹底搞清楚“道”了。他也僅是表達下自己的認識:要綜合地去領悟道,捕捉道的痕跡而已。第二點,可看出老子反對“繩繩以規”地去研究“道”。他提倡悟道,但反對刻板地把“道”按框架模式去“學”,而是要融匯貫通地去悟道的真諦。不得不佩服老子這種宏觀把控能力!其實此章老子就是要向“準聖人”的統治者灌輸這種以模糊去掌控全域性核心的理念。
“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冢,是謂惚恍。”這句則總結性地說我們去感悟道的時候往往覺得道啊就處於那種“沒有具體狀貌,什麼都是空的,而又恍恍惚惚可捉摸其執行的痕跡”的狀況。當然,老子說這是介紹“道”的隱約性,而非悟道時的精神狀態。有些人把這當成修煉所達到的一種狀態去了,反而“走火入魔”地把自己弄得神經兮兮的。
“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指的是“道”不可盡窺全貌,只能悟其所在。所謂得道,並非真正掌握了“道”的所有道理,而是貼近於“道”的執行方式地去看待萬物與行事。這才是老子所提倡的,也就是他所說的“德行”!
所以老子緊接著說“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這點他想表明的是“道”的執行從古自今都一樣的,我們返回去借鑑學習古時的“道”,只要真正弄通透了,是可以形成那種按“古時之道”來處理好現在的事的能力的。老子畢竟是史官,以史為鑑以資今用是學習研究歷史的根本目的。當然,我們可以看出老子有一定的復古傾向。如果按韓非子“刻舟求劍”的寓言來看,似乎老子又迂腐了點點兒。不過韓非子說的是法律要與時俱進,老子講的是要以歷史角度去研究總結“道”的執行、形成依道行事的能力,從而達到古為今用的目的。二者在範疇上還是有較大差異的。可以這樣說,韓非的“法”也必須循道而立,否則其法必不可依(是謂之“法不外人情”。人情者,依道而生的一種社會共識。)。扯遠了點兒!反正都扯遠了,就還說句:所有的學習、鍛鍊、磨礪於人才的真正意義都是形成和提高其能力,人才所取得的成果僅是順便而產生的自然結果。這才是教育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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