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中毒壹(第2/3 頁)
有,尋常百姓只有戶籍登記。傳信便是介紹信,由持者所在的鄉里書寫,記錄持有者姓名、居地、身份、出門事由等。這一制度最早便是商鞅變法所推出的“驗”和“傳”,商鞅還因此留下了作法自斃的典故。
宋時官員有“魚袋”、僧侶有度牒,尋常百姓出門,全靠“憑由”證明身份。“憑由”便是宋朝使用的傳信,相當於漢唐之“過所”、明之“路引”。
出門在外,入城住店時都需檢視“憑由”,驗明身份,登記在冊,官府會定期查驗。
法雖如此,遵從者卻是寥寥。客棧大多也是敷衍了事,只有入城或是被巡視官兵抓到,才會仔細查對。
江湖中人出來行走,所帶的“憑由”,十個倒有十二個是假的,那大漢自然也不例外,蕭平安更是什麼也沒有的黑戶。那店家也不是傻子,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那大漢到了屋裡,也不管蕭平安,倒頭就睡。
蕭平安不明所以,為什麼白無常老爺不帶自己去地府,反到客棧來了,他也不敢問,就坐在床邊等著。
直到日上三竿,那漢子睜眼醒來,看蕭平安坐在身前,直勾勾看著自己,倒嚇了一跳,劈頭打了一巴掌,道:“你不去睡覺,在這裡嚇爺爺!”
,!
蕭平安一臉茫然,那大漢才知道這孩子實在太過膽小,沒他的話竟然什麼也不敢幹,硬生生坐了一夜,更覺這孩子傻的有趣,道:“既然不睡,就跟我出去先吃點東西,奶奶的,怎生如此的餓了。”
那客棧就有酒飯,那大漢直上二樓,叫了一桌酒食,放口大嚼,那時的飯館,一樓多是散客,二樓都是包桌。
蕭平安畏畏縮縮不敢上前,他生平從未在飯館吃過飯,見那大漢據案大嚼,滿桌的雞鴨魚肉,他肚裡直覺有一萬多隻手在撓,看了看那大漢。
大漢瞪了他一眼道:“還不過來吃,要老子請你麼?”
蕭平安這才敢過來,他也不懂規矩,雙腳蹲在長凳上,滿桌的菜,也不敢動整雞大魚,見面前有盤燉肉,顫巍巍伸出手去抓,手伸到一半,啪的一聲,卻是大漢用筷子打了他手一下,皺眉道:“用筷子。”渾不管自己手抓了一根雞腿,正咬的滿嘴是油。
中華飲食博大精深,餐具也是種類豐富。中原八千年前有勺、四千年前有叉,最晚三千年前就有了筷子。
只是筷子在先秦時代稱為“梜”,漢時稱“箸”,明代才開始稱“筷”。先是明代江南水鄉的船家忌諱“住”,反其道而用之,將“箸”喚作“快”,才逐漸流傳開來。
事實上宋人是該稱呼“箸”的,你說聲筷子,當時的人是不懂的。李白詩“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劍四顧心茫然。”陸游詩“老子齋居罷擊鮮,木盤竹箸每隨緣。”此處枝節,不必深究。
蕭平安這才知道拿起筷子夾菜,他一直吃飯都是用手,筷子使得著實蹩腳,夾了半天,好容易夾住了,小心翼翼拖回來,快到嘴邊,卻又啪的一聲掉在桌上。
偷瞥了那大漢一眼,見他正舉碗喝酒,忙不迭伸手抓住,一把塞到嘴裡,只覺滿嘴肉香,從未吃過如此好吃之物。
此時正是中午,樓上食客不少,他兩人一番舉動,都被樓上客人看在眼裡,當下有人竊喜,指指點點,背後說道。
這時店小二上菜來,見了兩人模樣,心中好笑,他擺上菜盤,嘴裡道:“這位猴兒爺,小店有規矩,還請坐下來吃。”
他故意說的大聲,果然周圍幾桌客人一起鬨笑,那小二聽眾人大笑,心裡更是得意,突然慘嚎一聲,跪倒在地。
周圍眾人嚇了一跳,都回首來看,只見那大漢仍然舉著酒碗,另一隻手卻抓著一根筷子,筷子穿透那小二手掌,又穿透了底下桌子,將他手掌牢牢釘在桌上。
那小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