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扛回家去(第1/2 頁)
此時高明程所在的位置,距離黃麂大約五六米左右,在一定程度上,兩者之間算是直線,利於高明程用石頭進行攻擊。
高明程用目光丈量了一下雙方的距離,對這個距離,他是有一定把握的。
自從得到那金箔紙後,他每晚都會打坐入定,身體素質也得到極大的提升,如今的他,力氣大了很多,他朝著野雞和野兔的頭部砸中一顆石頭,都能夠令這兩種小型動物昏死過去。
黃麂的體型雖然大,但高明程也想試試。
他的指間不動聲色的夾著一枚石頭,瞄準後,朝著黃麂的頭部疾射而去,準確的說,是朝著黃麂的右眼疾射。
“砰!”地一聲,嬰兒拳頭大的石頭精準的砸在黃麂的眼睛上,黃麂猛地受驚,立即發出極為響亮的、類似狗吠的叫聲來。
黃麂一邊叫著,一邊想逃命,然而頭被砸到後,不但眼睛受傷流血了,頭也巨疼,它起身時,身形踉蹌了下,不如以往那般靈活。
這時,第二顆石頭又已經應聲而至,恰好砸到黃麂另外一隻完好的眼睛上,兩隻眼睛同時受傷後,黃麂哀嚎不已,掙扎著想逃命,卻分辨不清方向,原地打轉了一圈。
高明程在丟出兩顆石頭後,就從躲藏處現身了,他快步跑到黃麂的身邊,揮拳打在黃麂的頭部,一拳下去,黃麂的哀嚎聲慢慢地變弱了,鮮血從它的眼睛、鼻子和嘴巴處流了出來。
這一拳的威力,竟然如此強大,直接將黃麂給打死了!
高明程感受著揮拳時的狀態,心中也不禁狂喜。
他的身體素質,變得更好了!
高明程彎腰將黃麂抬起,上下的拎了一下,這頭黃麂體肥,有個五十斤左右,不過等回到家中去毛去內臟去頭爪後,能有二十斤的好肉吃就不錯了。
黃麂是鹿類動物,它的血肉和鹿一樣,都是很滋補的,對於高明程來說,這是上好的補充氣血的肉食。
因此哪怕黃麂能夠賣出一個好價錢,高明程也不打算把它賣了,而是打算留著自己慢慢吃。
他現在放開吃的話,一頓能夠吃兩斤肉,一天吃三頓,那得六斤!
當然了,一天吃六斤肉,這只是高明程想想而已,因為他現在住在細奶奶家,細奶奶是絕不會讓他一天吃六斤肉的!
“哎,還是得有一個自己的家才好!”高明程在心中暗想,琢磨著先靠賣蜂蜜和獵物攢錢,然後先買箇舊房子來住,等到手裡的錢更充裕了,再重新修建一個房屋。
在前世,從93年開始,他們村就陸續有人燒磚砌房屋了。
對,是燒磚,而不是買磚!
他們村是有燒磚技藝的,只是之前日子不好過,所以很少有人燒磚砌房屋,但93年時,村裡大部分人的生活都過得去了,也有餘錢砌房屋了。
當時他們村有好幾個磚窯,大的磚窯一窯能夠燒一萬塊磚,還有小一點的磚窯,只能燒個幾千塊磚。
燒磚那幾年,他們村附近的山丘到處都光禿禿的,可醜了。
因為燒磚需要大量的柴火,村子附近的那些矮山,幾乎都被砍光了,到那時,山裡也沒啥野雞野兔了,想弄到野雞野兔,都得往深山裡走。
高明程將黃麂扛在肩膀上,一面想著事情,一面朝著山下狂奔而去,他速度極快,可以和金錢豹媲美了。
西邊的霞光逐漸消散,只餘一片暈紅。
山腳下的村莊比白天更添幾分生氣,在外做事的男人們紛紛回來了,讀小學的孩子們更是結伴在田野間玩耍。
家家戶戶廚房上方的炊煙裊裊升起,伴隨著菜香瀰漫在空中。
這時,時不時響起吆喝的聲音,大多是呼喚在外玩耍的孩子快回家吃飯,在這個通訊靠喊的年代,時不時就能夠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