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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道上,大路朝天。居同野推了他一把:「你走吧。」
沈吟呆呆地望著他,走?
居同野想他怎麼那麼快就忘了,提醒道:「你不走還想等著被抓回去?」
「你救我走是讓我自己走。」沈吟上前想拉他手腕,居同野猛地跳開,沈吟忽的想起來他的那番話,千不該萬不該臉皮如城牆厚也有被打磨光滑的一天,急急忙忙又去拉,「要走,你也得跟我一起走。」
三番五次,居同野不給他拉,躲得滑溜溜跟魚似的。
沈吟抓不住急了,一跺腳:「是因為我說的話嗎?那是我騙你的,我怕你為我涉險故意騙你的,你個笨蛋怎麼還當真了。」
居同野眼睛裡騰起一束光:「我不笨,我聽得出來,至少沒你的想的那麼笨。只是我不能走,我走了,暇州怎麼辦?我家就在那裡,我一輩子都在那裡。你那麼聰明,天大地大去哪裡都能活得好好的,只是別再騙人了——你知道我們不是一路人,你來暇州我就知道你是要走的,你也別記得我,我馬上就要把你忘了。」
沈吟見居同野邊說邊後退,氣得肺都要炸了,火冒三丈咬著牙道:「居同野!你敢!」
居同野壓根就沒想過要跟沈吟一起走,沈吟逃了,徐大人必然要興師問罪,他怕徐大人拿曾響和暇州百姓出氣,必須回去頂罪。也不是為了誰,就是要去。居同野又後退一步,沈吟預感不妙心更是先被砍了半截,手指點著他狂怒不已:「再退一步信不信我剁了你!」
居同野頭也不回,轉身便跑,真的是毫不猶豫,一點情面都沒地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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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同野一路餓著肚子,終於回到暇州。他端著架子救沈吟,無暇顧忌肚子,等五臟廟餓到發疼,他業已身無分文地在半路上。錢和荷包都一併給了沈吟,他想著反正自己也要吃牢飯,有沒有錢都一樣。
進牢房之前他可能還有幾天,許是一天,許是三四天,總歸不會很久。居同野還得吃東西,衙門裡還有百姓孝敬給沈吟的特產,他估摸著應該能吃到被活捉。
到時候他在自家衙門裡被捉,也算是對父老鄉親有個交代,不知道他們會在茶語飯後議論多久。
屋簷下吊著臘肉和燻魚,居同野沒捨得吃,想留給曾響讓他帶回家。半袋地瓜換了幾種吃法吃了幾天,吃到嘴裡沒有地瓜味了也不見有人敲門。不僅沒有人敲門,曾響也沒有來衙門。居同野擔心他一出門就有人來抓他,不敢踏出衙門一步。
居同野想曾響應該是傷透了心,才得以躲在家裡不敢出門。沈吟玩得太瘋了,騙了那麼多人。換作他,此刻也定然躲在家中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不過他不是曾響,他是居同野,也說不清是個什麼感覺,想著,他便聽見曾響的腳步聲。
曾響像嗅見骨頭香的大野狗,從十里外狂奔疾馳而來,連聲喚著「居大哥」。
居同野不知他怎會如此開心,曾響已經笑得快要走不動道,這和他的預料大相逕庭。
曾響如一直被人撓著胳肢窩,坐在臺階上獨自笑了一炷香的功夫,哈哈的聲音震動屋簷,嚇跑了不少老鼠蟑螂。
居同野不想跟他一起瘋,琢磨著怎麼連他也瘋了,莫不是傳染,便默默收拾起自己抄的四不像的字。用的是沈吟留下的小狼毫、墨錠、硯臺以及幾張一品宣,宣紙反覆用。沈吟既然都走了,居同野想他收下這些東西也無可厚非。只可惜沒能學幾個字,他照葫蘆畫瓢,描了個輪廓,也不知道寫的是什麼。
曾響終於笑夠了,嘻嘻哈哈地開始說道起來:「居大哥,你是沒瞧見,沈大人可威風了,帶著一夥兵把葭縣衙門抄了,什麼徐大人胡縣丞都傻了眼了,我在人群中瞧得清清楚楚——」
「沈大人?」居同野驚掉了手中的小狼毫,啪的一聲,筆桿子摔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