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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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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蠻的小老虎長高了,兩年多沒見,她整個人變得很不一樣,她甚至學會了對我視而不見,假裝我是透明人的防守,我喜歡。

聽說她拒絕了好幾個追求者。很好,即使我不能擁有她,我也不允許別人擁有她,雖然這聽起來很自私。

我知道她討厭我,她的眼神只要一對上我,就會變得憤怒又厭惡,這正是我所希望的。如果她用仰慕的眼神看著我,我想我會陷入瘋狂,會不顧一切的將她擄走,像個色情狂一樣在我的車上佔有好。

我故意羞辱她、惹怒她,讓她離我遠一點,我才能保持清醒。儘管她總是入侵我的夢,在夢中世界主宰我的一切。

除非我瘋了,否則我不可能自找麻煩,跟她在一起絕對會是我暴生最大的麻煩,只要我的理智還在,我都不可能容許自己接近她。

我跟她處在不同的世界。我跟她不同。

……

該死該死!小老虎今天是怎麼了?她正在發春期嗎?她居然對那個男人微笑!她怎麼可以!

我是個白痴,是個無可救藥的瘋子!

明知道不可能擁有她,她總有一天會屬於某個男人,但我還是忌妒,我詛咒那個男人下地獄!

……

孟穎臻腦中的思緒被抽走,只剩下茫然的空白。

她眨著眼,翻到日記第一頁,再次看清楚日記的擁有人,確認那是黎之浚的簽名與字跡。

她過度換氣的喘息著,一股尖銳的刺痛穿透了她的心,淚水模糊了視線,那片文字在眼中劇烈搖晃。

那個高傲的混蛋喜歡她,黎之浚喜歡她!

她居然什麼都不知情,以為他天生就喜歡以取笑她為樂,以為他是勢利眼的混蛋,恨不得他能從雲端跌下來,跌得越重越好。

將素描畫像塞回日記本,再將日記歸回原位,孟穎臻呆坐在椅子上,生平第一次慌亂得不知所措。

她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要哭,又為何會感到異常的傷心。就算黎之浚喜歡她那又如何?那也改變不了他對她態度惡劣的事實。

只因為他不準自己喜歡上她,所以他故意對她壞,讓妯遠離他,這種理由未免太可笑……她不接受這種說法,絕不!

她不喜歡那傢伙,一點也不。她愛的人是黎湛,不是他,絕對不是。孟穎臻站起身,雙腳卻是虛浮的,必須用兩手撐住桌沿才能穩住。她在慌亂什麼?為什麼內心的動搖會如此劇烈?

她必須冷靜,振作一點,這沒什麼大不了。黎之浚那傢伙是活該,他對她不曾好過,一次也沒有,他沒有資格喜歡她。

安撫好就快崩塌的情緒,孟穎臻強迫自己走出書房,但是當她的雙腳踏上階梯時,膝蓋忽然一軟,她雙手抓住手扶梯,狼狽的跌坐下來。

老天!她喜歡艾德格那個混蛋!

從她踏進紐約的上流圈子起,那個男人,艾德格,便徹底佔領她的世界。

無論是因討厭而起的在乎,或者不甘心被他瞧低的自尊心作祟,她的世界己經被那個男人佔滿。

想的,唸的,記的,全是關於他。

每當她在各種場合巧遇他,她的胃部總會不自覺抽緊,腎上腺素激升,身體溫度比往常還高。

她總是繃緊每一條神經,等著他前來挑釁或者下戰書,慢慢地,她的眼裡只看得見他,能被她全心全意記掛的男人,就只有他。

她以為自己是厭惡他的,但其實內心深處,她渴望得到他的認同,渴望解除橫亙在彼此之間的敵意。

甚至是,渴望能得到他一記深邃的凝視,而不帶一絲鄙夷,就只是單純的凝視。

她喜歡他,她是喜歡艾德格的!不管他對她有多麼惡劣,他們之間有過多少不愉快,她都己經深深喜歡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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