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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江盛秋,家人當初對我最大的期許是平安喜樂,所以那些事情他們都不告訴我,由得我誤會;作為小今,我只為自己而活。
談不上什麼無情不無情,也不關祖輩什麼事。那些事發生過,然後結束了,現在剩下一個我。我選擇忽略那些事,過好我的生活。
小時候他們說我沒心沒肺,我希望這毛病能更嚴重一點,這樣我才能徹底不在乎。活成行屍走肉的模樣,也是活著呢。這世間有太多的風景值得我去看,不想停下,不再回憶。
這麼說起來,方輯真是個天才。這些事情我不會再提起,而他當年把我撿回去的時候明明什麼也沒問,揣測出的心理倒是對了八分,當然那狗血愛情故事是為了吸引人胡亂加編的,但他竟然還能混上其他亂七八糟的事情進去豐富劇情,佩服佩服,甘拜下風。
真討厭,方輯是個天才,而我不是。
他在很多方面都天賦異稟,真是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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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轉眼就過,最後一幕落幕,在觀眾和其他演員還沉浸在劇情之中時,我已經備好了包袱準備走了。
告別的時候張叔神情複雜,因為在他正忿忿不平這戲只能演四場不能再賺錢的時候,被告知自己的女主角也要走了‐‐可我的確不會久留,他應該也知道,畢竟我是唯一一個不是被賣過來的人,是自己找來的。
我遊歷這大江南北,在各處找戲班子混日子。手裡有錢了,就繼續走。我見到了很多風景,但都不如少時的昌遲有趣。
可我走了這麼多地方,卻也不能像方輯那樣,看見什麼就文思泉湧。
方輯寫戲向來葷素不忌,狗血劇歷史劇什麼都寫,可是他也按照劇的品質賣場次‐‐若是寫的極好,通常就留下了,因為他覺得沒人能演;若是寫的不錯,通常賣幾場出去,貴精不貴多;若是爛俗的狗血劇,那就沒譜了,反正質量一般多被演幾場也不能再毀了‐‐這次這個劇本顯然不是他慣常的場次,看來是為了讓我早演完早下決定。
但他又失望了。當然,這一路上失敗了這麼多次,估計他也習慣了。
張叔在我走的時候遞給我一封信,據說是賣他劇本的人寫給我的。我叼著燒餅一邊咬一邊拆信,上面只有兩個字:
&ldo;歸期&rdo;
我看著這字,仔細辨認了一會兒,不得不嘆口氣,承認自己實在是認不出來這是師父的真跡還是方輯的仿造品,於是乾脆不認了‐‐因為不管是誰寫的我都不準備回復。
他們知道我在哪裡,知道我在幹什麼,也就知道我還可控。這有什麼可擔心的?
可能是快走到皇城根兒了,不光方輯動了大動作寫了出戲來喚醒我,師父都有可能被驚動了。
但他們純粹是瞎操心。我一個人流浪了大江南北,如今跑到皇城作為最後一站也沒什麼值得奇怪的,難道我還能去行刺?別逗了。
江盛秋是誰?如今我是個靠演戲討飯吃的小姑娘,藝名小今。
燒餅不大,三下兩下就啃完了,隔壁一個茶樓最近被我們一齣戲搶的沒了生意,可說書先生倒是仍倔強地敲著驚堂木‐‐
&ldo;‐‐就說那段燁,說時遲那時快,拔出腰間佩劍,人快劍更快!只見那擲出的一劍……&rdo;
劇情老套,形式又不新穎,活該門可羅雀。
我從包袱中掏出第二個燒餅,津津有味地啃起來。
作者有話要說: 後天更明天是隔壁文哦
☆、第三章
我走出百十來步,忽然覺得自己今天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