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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訊息,陳越陽的腦海中便浮現出一張熟悉的面孔。
連與興是實驗中學的籃球特長生,他是高二才轉學來北京的,但高二那年他因為職業隊的集訓,錯過了市聯賽的決賽,後來不知道為什麼來一中找茬,非說一中是玩兒了黑手段才拿了冠軍。
兩個暴脾氣的男生連三句話都沒說上,就互看不服,然後就開打,結果中途有人報警,沒分出勝負就被迫中止鬥毆。
這一次,陳越陽猜測,連與興應該是直接衝著幹架來的。
要是沈時蒼頂著他的殼子被連與興找到……
陳越陽伸出手,看了看這雙骨節分明、白皙修長、好看得要死、但就是跟打架扯不上半點關係的手,頓覺腦殼疼。
他把手機揣回兜裡,然後跑出了教室。
得跑快點,要不然要出人命了。
第四章
沈時蒼高一沒分文理科的時候,成績在全年級就是拔尖。因為高二有會考,所以對於文科的那三門課程,他也有認真地學,不像其他學生那樣,幾乎都是指著抄答案混過去。
所以,高三的文科難度,對沈時蒼來說,並不算太苛刻。
沈時蒼跟著老師的課程做筆記,餘光瞥見坐在他斜前方的宋明延,他正奮筆疾書對著老師的黑板書不停地抄抄抄抄抄。
筆記強迫症是許多文科生都有的毛病,但沒想到不良少年也會有這愛好。
沈時蒼瞧見他桌子上堆了一大摞粉粉藍藍黃黃綠綠的小清新筆記本,忍不住皺了皺眉。
下課之後,沈時蒼抬起手,用原子筆敲了敲對方的肩膀。
宋明延迅速扭過頭,星星眼看他:&ldo;老大!什麼事!&rdo;
沈時蒼:……
他還是沒適應,12班裡的男生們跟陳越陽有著如此熱切的關係。
但是,想到這三個人早上對他照顧有加,雖說是把他當成了陳越陽,但沈時蒼依然不想欠任何人的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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