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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府。水火上下相濟者也。水液不上滋於心。以致心火盛而熱於懷炭。舌焦唇槁。臘幹嗌燥。心不和。故飲食不知味也。或之於其者。
謂水谷之津液。皆藏於膀胱。水液隨太陽之氣。營運於膚表。或不必盡刺諸陽之奇輸。取之於其天府大杼三 。使膀胱所藏之津。外濡於皮毛。又惡太陽經之中膂。通津液上滋於心髒。以去其熱。手太陰乃金水之生源。而外主皮毛。足太陰主脾而外主肌肉。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故當補足手太陰以出其汗。熱去汗稀。疾於徹衣之去熱也。
黃帝曰。刺節言解惑。夫子乃言盡知調陰陽補瀉有餘不足相傾移也。惑何以解之。岐伯曰。大風在身。血脈偏虛。虛者不足。實者有餘。輕重不得。傾側宛伏。不知東西。不知南北。乍上乍下。乍反乍復。顛倒無常。甚於迷惑。黃帝曰善。取之奈何。岐伯曰。瀉其有餘。補其不足。陰陽平復。用針若此。疾於解惑。黃帝曰善。請藏之靈蘭之室。不敢妄出也。
此言陰陽不調。致神志之迷惑也。夫火為陽。水為陰。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火之精為神。
水之精為志。大風在身。則血脈偏虛。虛者不足。實者有餘。主脈偏虛。則輕重傾側矣。陰陽不調。
則神志迷惑矣。神志迷惑。是以不知東西。不知南北。而反覆顛倒也。故當瀉其有餘。補其不足。陰陽平復。疾於解惑。夫血者神氣也。心臟所主。而發原於腎。是以風傷血脈。則陰陽不調。陰陽不調。
則神志昏而甚於迷惑也。此五節論神氣不調。故曰刺節。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神遊最速。故曰疾於撤衣。疾於解惑。閔士先曰。以上五節。雖有氣神津液之分。然總不出於下焦之腎臟膀胱。中焦之陽明胃腑。蓋下焦乃所受於天之精。中焦乃後天之谷氣。兩者相搏而為神也。
黃帝曰。餘聞刺有五邪。岐伯曰。病有持癰者。有容大者。有狹小者。有熱者。有寒者。是謂五邪。黃帝曰。刺五邪奈何。岐伯曰。凡刺五邪之方。不過五章。癉熱消滅。腫聚散亡。寒痺益溫。小者益陽。大者必去。請道其方。
此節言真氣通會於面板肌腠之間。而有壅滯大小寒熱之病。邪者。謂不得中正之和調也。章、法也。
謂陽盛於外而為癉熱者。使之消滅。氣熱而為壅腫者。使之散亡。寒者致其神氣以和之。真氣小者益其陽。大者必使之歸去。各有平調之法也。閔士先曰。始言刺節。中論真氣。末言外邪。故曰刺節真邪。所謂邪病者。謂不得中和之道而為病也。若以外邪之病論之。去經義遠矣。
凡刺癰邪。無迎隴。易俗移性不得膿。脆道更行。去其鄉。不安處所。乃散亡。諸陰陽過壅者。
取之其輸瀉之。
此氣滯於面板肌腠之間。而為腫聚也。癰者。壅也。此因氣壅而腫。非癰膿者。離合真邪論曰。
天暑地熱。則神
水波湧而隴起。經之動脈。其至也。亦時隴起。蓋言此氣壅於面板分肉而為腫。無迎刺隴起之經脈也。俗猶習俗。性者。心之所生也。謂心所生之神氣。習聚於此。當移易其流行。非癰膿。故不得膿。脆道。肌肉之理路也。聚氣從脆道更行。去其所聚之鄉。不使安其處。則聚氣乃行散矣。諸陰陽之脈。所過於壅處者。取其輸而瀉之。蓋面板分肉之氣。從經輸絡脈而出。恐聚氣之流於脈絡也。此言合併充身之真氣。亦營運環轉之無端也。
凡刺大邪日以小。洩奪其有餘。乃益虛。剽其通。針其邪。肌肉親視之。毋有反其真。刺諸陽分肉間。
大者。謂真氣容大於肌腠之間。故當使之日小。夫有飲於外。則不足於內。若洩奪其有餘。乃益虛其內矣。蓋言日以小者。使之復反於內。非奪其外。洩也。故剽切其真氣通會之處。針其有餘之氣。
以通於內。親、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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