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還君明珠(第1/2 頁)
歸雨寧吃完飯,鄧源將碗筷收拾了,拿出去讓陳伯送回酒館。
陳伯笑問:“今夜你和歸家女娃歇在一處?”
鄧源怒道:“我可是正人君子!”
陳伯一彎腰:“我去睡大廳。”
“不必!你先回房吧,待會兒雨寧睡下了,我過來和你擠擠。”
再返回去,歸雨寧已經卸完了妝,頭髮也披散下來。
推門進去時,歸雨寧回眸一望,見是鄧源,便抿嘴一笑。
那一瞬,鄧源的心跳幾乎停住。
烏黑的長髮如瀑布般垂在腰間,亮而柔順。清澈明亮的雙眸,細長的柳眉,睫毛在燈光下微微地顫動著,白皙的面板透出淡淡粉色,雙唇如薔薇花一般清麗嬌豔。
盼顧之間,眼波流轉,桃腮帶笑,人若幽蘭。
那一笑,滿室生光,繁星失色。
鄧源口中喃喃,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
“秀才,傻站著做什麼呢?”歸雨寧被他嚇了一跳。
“沒,沒什麼。”鄧源回過神來,趕緊上前一步:“我給你倒水。”
“不用,不用!”歸雨寧臉通紅,堅決拒絕。開什麼玩笑,男未婚女未嫁,讓人家給自己倒洗腳水?就算不傳出去,想一想也羞死了。
“那個···我過來看看,你還有什麼需要沒有。”
“沒、沒了。”
氣氛逐漸尷尬起來,鄧源便問:“你不是要洗腳麼?”
歸雨寧低頭道:“睡前再洗。”
“沒關係,現在洗吧。我陪你說會兒話。”
“···”
“怎麼?”鄧源見歸雨寧不說話也不動,又傻乎乎地問了一句。
歸雨寧只好重複了一遍“睡前再洗”。鄧源忽然想到,明清之際女子視腳為貞潔的象徵,若是赤足被男子看到,約等於失半節於對方。人家一個大家閨秀,怎麼可能在自己面前脫鞋洗腳?
再者說,這個年代裹腳之風盛行。而歸家家風開明,鄧源平日裡見她行走無礙,便猜想她並未裹腳。一雙天足,更不便外露了。
“也好。”鄧源訕訕一笑:“那個···你自己睡,害怕嗎?”
“不怕。”歸雨寧斬釘截鐵地說。
“那···我先回房睡了。你也早些休息。”鄧源戀戀不捨地往外走,差點被門檻絆了一跤。
關上門,鄧源並未立刻離開。
雖然知道“劫匪”都是自己人,但在這小鎮上的客棧,他仍是有些不放心。過去話本小說裡黑店殺人劫財的橋段看多了,他對這個年代的客棧有很深的成見。所謂車船店腳牙,無罪也該殺,多點防備總沒有壞處。
窗欞上映出歸雨寧的側影,鄧源靠在走廊上,呆呆看著。
看累了,換個姿勢。
走廊上的窗沒有關,三更的晚風吹來,有些涼意。
這鎮子名叫錦溪鎮,便是因錦溪河穿鎮而過得名。
水聲淙淙,距離這裡似乎不遠。
鄧源回憶起上高三的時候,苦中作樂,晚自習時勾引心儀的女生翹課去逛夜市。逛完夜市,兩人舉著奶茶和烤串來到河濱公園——那是他攢了一個星期的零花錢啊。兩人坐在河堤草地裡看星星吹晚風,暢想高考之後的放肆人生···那時,也是這樣的季節,這樣的水聲。
一晃四年過去了,你在他鄉還好嗎?
再一晃,我們相隔四百年,你在他鄉還好嗎?
房門開了,歸雨寧抱著雙臂立在門前:“這麼晚了,你還不睡?”
鄧源趕緊扮深沉:“長夜漫漫,無心睡眠,原來雨寧姑娘也睡不著···不如一起來看星星啊?”
歸雨寧嗔道:“早些睡,明日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