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穿普拉達的鄰居(第2/2 頁)
他自己很清楚:沒有。
還有什麼可以賺錢的呢?
杜採歌冥思苦想很久,拍電影是不現實的,也來不及。
但他想到了一個好點子:可以寫歌去賣啊!
他記得上千首經典歌曲,這絕對是代表著上十億的收入。
不過深思之後,杜採歌又暫時打消了這個念頭。
寫歌賺錢,並非不可以,但也解不了燃眉之急。
現在他沒有半點名氣,他抄的歌確實很好,首首經典,但別人不知道啊!
別人憑什麼花大價錢來買他的歌呢!
在這樣的形勢下,他一首歌能賣多少錢?十萬?二十萬?簡直是把玉石當成白菜賣。
想要將收益最大化,那最好是找知名歌星合作,達成分成協議,自己授權對方唱幾首經典歌曲。等歌曲火了,對方專輯的銷售、商演、賣彩鈴、k買版權……自己都有分成。
一首火歌大江南北的歌賺他幾千萬,甚至上億,絕對不是夢想。
但這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自己現在也找不到知名歌星去合作啊。
雖然……原主似乎是個藝人,還曾經有經紀人。
但看看吧,自己穿越過來多久了,才幾個人聯絡自己?
說明原主已經涼透了。
所以,此路不通。
暫時,杜採歌能想到的賺錢辦法,就是抄書。
好吧,那就安安靜靜地抄書吧。
一連幾天,杜採歌都非常辛勤地做著搬運工,《誅仙》的存稿越來越多。
……
初六早上。
杜採歌提著垃圾出門,準備去倒垃圾。
卻見對面的房門前,坐著一個人影。
杜採歌穿越過來一個月了,還從沒見過對面有人進出,他還猜測過,對面的人是不是出國了,或者搬去了別的城市。
從那扇門就看得出,對面的裝修是非常豪華的,而且能住在這裡的人,基本上都是非富即貴。
杜採歌在進電梯前,忍不住多看了那人兩眼。
那個身影是個女性,雙手抱著膝蓋,臉枕在胳膊裡,只露出小半張臉,看樣子像是睡熟了。
對方的體型算是嬌小型的,不高。腿長與身高的比例很好,顯得特別的長,而且曲線玲瓏,有盈盈一握的細腰,再往上又是陡然拔高。以老司機的眼光去看,身材絕對是魔鬼級別的。
穿著毛領黑色風衣,腳上一雙普拉達的長筒皮靴,非常時尚。
年齡應該不大,看上去是24、5歲左右,化著淡妝。從那小半張臉來看,面板不錯,白皙嫩滑,應該挺漂亮的。而且還有點眼熟。或許是什麼時候在小區裡遇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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