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雷霆的嘴臉(第2/2 頁)
同的一點是,“特殊事件應對部”的下屬分部往往會直接處於市區之內;而“特殊事件管理審判部”的下屬分部,則無一例外全都在遠離市區的遠郊。
該部門所負責的工作也很簡單,除了審判並拘禁利用超能力犯罪的超能者之外,就是處理“調查隊”調查超自然事件時弄出來的動靜與留下來的攤子。
這工作說難不難,說簡單也不簡單。難的點之一在於押送人員無法確定被押送中的超能者是否真的失去了反抗能力。十幾年前就曾出現過一個超能力犯罪者假裝昏迷,在被押送過程中突然暴起發難,打死打傷了全部押送人員後逃之夭夭的情況。(後續被官方超能者圍攻致死)
可以說,除非被押送的超能者實錘其能力為“無危級”,否則每一次押送其實都是在賭命,即使機率極小,但總歸是有這個可能性的。
除此之外的難點之二,就是在處理“調查隊”鬧出來的動靜時,如何合理地、不引起懷疑地向公眾解釋。相比較機率極低的押送時死亡風險,這一點反而更能難住他們。
而簡單的點則在於,這些工作只要熟練了其實並不難做,而且如果該城市的“調查隊”足夠專業,鬧出大動靜的可能性是很小的,甚至往往連小動靜都不會鬧出來。如此,他們也不用費腦費力地出面向民眾解釋什麼了。
運氣很好的是,上瀘市的“調查隊”就足夠專業。雖然作為國家超一線城市、國際大都市,上瀘每年發生超自然事件與超能者犯罪的頻率極高,為全國前三,全球前十。但這裡的“調查隊”總能快準狠地解決事件,他們往往只需要負責押送並審判犯罪的超能者即可,工作算得上是相當清閒,關鍵是工資還不低,算得上是一份美差了。
但工作閒並不代表這項工作不重要,更不是什麼阿貓阿狗都可以靠著“關係”混進來的,尤其是專門負責從“調查隊”手裡,把超能者罪犯押送回對應地區分部的“押送小隊”。
因為押送過程中是有機率與被押送的超能者爆發戰鬥的,考慮到超能力的多樣性,因此無論是覺醒了何種超能力的超能者,“押送小隊”成員都必須持有槍械,以防萬一。
同理,因為“押送小隊”成員必須持有槍械,故而在選招選人時,其必須擁有長時間持槍經驗。在結合以上種種後便可以猜到,軍隊,是“押送小隊”招人唯一的選擇。
而目前,押送著馬陽的這個六人小隊裡,就有一名剛從軍隊招收而來的新人。今晚也是他入隊以來第一次隨隊進行“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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