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駿琛在相關圈子裡是有一定位置的,所以溫縱到現場時就發現竟然有不少媒體記者蹲在法院外,企圖拍到一些最新的新聞。
金良策早就料到會有這樣的情況,特地派了兩個保鏢給溫縱。
在保鏢的幫助下,溫縱推著溫華暉順利地進入到法院內部。
距離開庭還有二十分鐘時,法院內部的工作人員拿了一些材料來讓兩個人做了填寫,之後便是一段不算漫長的等待。
法院審判李冬卉和溫駿琛犯罪性質的過程比溫縱想像當中要順利很多,不過這也得益於警方提供的完備的證據,以及溫駿琛這邊的辯護律師打從心底知道,這案子已經定性了,沒有太大掙扎的必要,所以辯護過程當中,也沒有花什麼心思。
最後法院判下來的結果,與溫縱設想的沒有特別大的差距。
李冬卉初定是死刑,但因為是重大刑事案件,還需要開庭合議,最後經審委會透過,才能再次開庭宣判。
而溫駿琛因為認錯態度良好,並且主動向法官遞交了相關的證據,得以減輕了一點懲罰,但也避免不了幾十年的牢獄之災。
李冬卉和溫駿琛被警方帶走後不久,溫縱接到了曹慶的聯絡,說是幫他申請到了一次會面的機會。
溫縱立刻帶著溫珊去了警局:「因為只能一個人進去,我就不陪你一起了。」
「好,謝謝哥。」溫珊說完,轉身又給曹慶鞠了一躬,「謝謝曹局。」
「進去吧進去吧,最多十分鐘,不能再久了。」曹慶費了好大勁才申請到這十分鐘,好在裡面全程都有監控,不管發生什麼,都在他們的可控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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