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頁(第2/3 頁)
lip;一個小時十五分鐘後見。&rdo;
莫歌起初抬腕錶,但方才因為事情太急,並沒戴上,這又落下,然後等他回去,才發現時間已經十點,也就是十一點十五分完成工作,可實際的時間,還要快些。
十一點,莫歌已經把所有結果檢驗完畢,洗好澡穿好衣出來,本以為龔繼寒會在辦公室,豈料他又在門口呆著,在看材料,那是他下午收到莫歌對比的指紋個人資訊,隨後,跑去商場得來的人際關係資訊,以及,晚間大樟林找出來的死者家庭資料。
&ldo;收起來,回家看。&rdo;
莫歌掃了一眼,說的回家,當然是他家。
龔繼寒起初想拒絕,因為他有了死者的各種訊息後,非常想留宿警局,分析一二!
但偏偏‐‐
莫歌是法醫。
資訊重要,死者的屍體檢驗卻也相等,甚至更加重要。
按照正常的解剖工作時間,莫歌應該還有一天才遞交,對比一下,他今夜能給出結果,那比起留在警局,好像去他家是更加明智的選擇。
龔繼寒鄙視自己的想法,但是已經立刻站起來了‐‐
&ldo;走!&rdo;
因為手傷,莫歌拒絕龔繼寒要用沒受傷的手提行李箱的建議,車也是他來開。
這次開的穩妥,龔繼寒感覺不到絲毫顛簸,但側目看莫歌時,忽然發現一件可怕的事……
莫歌才來幾天,好像就滲透到他生活裡去了,還滲透的那樣自然而然……
一定是緣分!
英雄所見略同,英雄惺惺相惜的緣分!
深夜,走過的街道幾乎都是安靜無人,唯獨春江路97號後頭,一堆堆小吃燒烤等,還熱鬧的很。
一群人&ldo;醉&rdo;酒當歌,擼串吹噓,蠻熱鬧。
龔繼寒的手破了,莫歌也就沒再讓他折騰飯菜,跟他去買些不放辣的串兒和桂花湯圓,吃完後才回的家,然後‐‐
鏟屎以及餵狗糧的事交給龔繼寒;
驗屍報告交給莫歌。
這次,莫歌沒在客廳裡進行工作,面上說是因為萌萌的吵鬧,實則是因這案子,他嗅到熟悉的變態犯罪味。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