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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種行為不值得提倡甚至還要唾棄,但架不住這視覺效果震撼啊。
打人不好,打架不對。
她知道。
但當躁動的青春碰上燥熱的季節,你還特麼要做一些煩躁的事情,比如補一些毫無意義的作業。看一場免費的貼身肉/搏,著實能緩解不少壓力。
此外還能升華一下學習的意義——學習可以讓你遠離不少傻逼,比如那些將青春當做濃痰在吐的楞頭小青年。
或許是目光太過炙熱,霍翊像是察覺到了什麼,忽而偏過頭,看向了夏未涼這邊。
只見兩個姑娘瞪著大眼,目不轉睛地頂著他。
嗯?
就猛看唄。
對上他的目光,一個姑娘霎時紅了臉,已經快速地低下頭,假裝寫作業去了。
但另一個呢,模樣看著倒是很乖巧,但行為過於反常,黑白分明的眸子竟一眨不眨。
眸光的盡處,依舊是他。
最重要的是,她還有點眼熟。
他搓了搓下巴,朝這邊走來。
幾秒後,霍翊立在窗前,面無表情地看著裡面的人——
真的,是她。
片刻後,他從兜裡摸出了煙盒,抽出了一根,姿勢熟稔地攏著風,銀色打火機「擦」了一聲,一縷煙霧從唇邊送出。
他懶洋洋地看著夏未涼。
夏未涼也一動不動的盯著他。
儼然是誰先收回目光誰就輸,脾氣都挺大。
記憶湧了上來,他淡淡一勾唇。
他的記性真不算好,堅信有仇當場就得報,擱個十年八載,不早忘了?
譬如剛剛的那個小黃毛,走路玩手機結果撞到了他,還跟他罵罵咧咧,說什麼「以後別讓老子看見你」。
「別以後了,就現在吧。」他說。輸的人從此以後得繞道走。
他很少對一面之緣的人,有這麼深刻的印象。
眼前這位,是個例外。
憑著年少時的生猛操作,姓夏的在他的記憶裡硬生生殺出了一條血路,順帶著圈佔了一席之地。
第一次見這個姓夏的,是在霍栩的13歲生日宴上。
他那天本不想去參加這種所謂的「家宴」。
霍成宇已經再婚了,而且他們父子關係一直就不怎樣,明明相看兩生厭,但人多的場合,面子還得維持一下。
但架不住霍栩的軟磨硬泡和他媽的喋喋不休,所以硬著頭皮,他還是去了。
生日宴上,霍成宇指著坐在沙發上的「小寸頭」,跟他說:「這是你妹妹。」
他看著那個頭髮比自己還短、一聲不吭無視所有人只專心嚼泡泡糖的小寸頭,心情有些複雜。
一方面,他對這所謂的「兄妹關係」持著否定態度。另一方面,他也真沒看出這是個女生。
小「寸頭」的左臉寫著「我不想來」,右臉寫著「離我遠點」,看著他的眼神裡還大寫著一個「滾」。
手心是本能的癢癢。
又見,這小寸頭的胳膊還貼了些花裡胡哨的玩意兒,還挺唬人。
乍一看,像是紋身,但再仔細看,又能瞧出一點貓膩——
那是泡泡糖裡附贈的貼畫。
呦。
一隻紙老虎。
聽說「咬人的狗不叫」,又聽說這瘦巴巴的寸頭妹剛把霍栩打了一頓,所以嚇唬一下,不過分吧?
四下無人時,他走到小寸頭身邊,指著她手臂笑了笑:「這個,沾點水,就能搓的掉吧?」
小寸頭抬頭,面無表情地看他,沒說話。
他湊過臉:「那哥哥給你看看搓不掉的,好不好?」
小寸頭依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