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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凌霄告別了醫生和乾爸爸,收拾東西出院。他出院時,娛樂圈大佬的乾爸爸還掉下了幾滴眼淚——要是外界知道大佬瘋成這樣,一定會引起一場軒然大波的。
他剛一到家就翻箱倒櫃地找,挖地三尺最後總共找到三千塊錢,往小包裡一揣就去找周瑾初。
周瑾初家在哪,他自然是很清楚的。
不過周瑾初是個大懶漢,肖凌霄在小區門口蹲了三個白天,才看見對方慢慢走出來,而且車子上還帶著忠犬,臉色看起來並不好。
肖凌霄“嗖”地一下就衝了過去,周瑾初一個急剎車,非常詫異地抬頭看著肖凌霄。
肖凌霄敲了敲車窗子:“周瑾初,開一下。”
“……”周瑾初也沒怎麼樣,而是真的開了窗子。
——他看見外面是一張非常好看的臉孔。
雖然只是十天沒見,肖凌霄卻覺得過了很久很久。有一些人,在他心裡真的輕描淡寫不來,平時可以忍住不提,然而只要有個際遇,情緒就會宣洩而出,酣暢淋漓。
肖凌霄第一次近距離用人眼看眼前這個人——過去他都是透過狗眼來看的,顏色和明暗好像都和熟悉的面容不一樣,這樣看周瑾初更是漂亮的很。
他伸出一隻手扒住車窗,睜著亮晶晶的眼睛:將小包丟在周瑾初身上:“這個給你。”
“這是什麼?”
“我給縫上了,你回家再看。”
周瑾初說過,因為要賠錢給他代言產品的公司,家裡沒剩多少現金,他都開始收外債了。
“……”周瑾初捏著小包給遞了回來,“那我不會拿的。”
“不值錢的。”肖凌霄說,“你收著吧。”
周瑾初又示意對方拿走。
“……唔,”肖凌霄說,“這是我給的,是不一樣的。”
“有什麼不一樣?”
“我叫做肖凌霄。”肖凌霄想了想,有些期待地問,“你,你看見我,有什麼感覺麼?”他想,畢竟,兩個人在一起差不多兩年了,朝夕相處,親密無間,互相保護,彼此都是對方最為重要的存在。
“……?”周瑾初的樣子十分冷淡,明顯只將對方當成普通影迷。
肖凌霄很失望地想:他怎麼會沒反應呢?
他又突然想到,在第一步電影《虎毒》的首映儀式上,在僅憑著摸爪就能認出自己之後,瑾初曾說過:“當你碰到它時,會覺得很熟悉,你會知道是它。即使條件更加嚴苛,只要讓我看見,我都能夠知道是它。”
是真的麼……
肖凌霄覺得自己得了失心瘋,竟然chua地一下,動作十分迅速,真的伸手摸了摸周瑾初的手!
修長的手指就在窗旁邊,肖凌霄一下子偷襲成功。
他沒指望周瑾初能知道一切,而是,只要對方能有一點點的感覺,不用那種看過路人的眼神看他就好了。
他很相信周瑾初那時說的話。
肖凌霄根本不知道如接近對方,更不知道如何才能走進那個人心裡,因為周瑾初對陌生的人幾乎沒有興趣。他只能寄希望於一些很玄幻的東西。
然而,一貫好脾氣的周瑾初卻是真正表現出了蘊怒。
他說:“你幹什麼你?!”
在他眼裡,這個影迷簡直是個變態,居然直接上手摸他的手。
也不知道小包裡是什麼東西……不會也是非常變態的物品吧……
“……!”當意識到自己幹了什麼,肖凌霄恨不得鑽進地縫裡去。
肖凌霄啊肖凌霄,當了兩年的狗,你的智商也壞了嗎?!
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滿足於當狗中的聰明狗,智商也就是這個程度了。
他羞愧難當,最後對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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