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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會的機會。
導致憤怒的第三種扭曲形式是誇大。如果你誇大消極事件的重要性,你情緒反應的強度和韌性就可能會膨脹出它的極限。比如說,如果你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約會,正在等一輛公共汽車,你或許會這麼對自己說“我快趕不上了!”這不是稍嫌有些誇張嗎?因為你正在趕車,你可以趕上的,所以為什麼要對自己說你趕不上了呢?等車的不適已經夠糟糕的了,沒有必要用這種方式再讓自己感覺不舒服,沒有必要再多一份自憐。難道你真的想這樣來發怒嗎?
不合適的應該和應該不陳述代表了導致你憤怒的第四種扭曲形式。當你發現別人的行為不合你的胃口的時候,你會對自己說他們“不應該”這麼做,或者說他們“本來應該”做某件事,但是他們卻沒有做。比如,假定你到賓館登記住宿,卻發現他們漏掉了你的預約,現在已經沒有房間了。你惱火的堅持說:“不應該發生這樣的事情!這些愚蠢的人,該死!”
沒有房間會讓你生氣嗎?不。沒有房間只會讓你有一種失落感,失望感或感到不方便。在你感到生氣前,你肯定已經做出一種解釋,認為在這種情況下你有權利得到房間。結果,你就會把漏掉預約這種事看作是不公平的。這種感知導致你的憤怒。
所以,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呢?當你說酒店工作人員不應該出錯時,你已經給自己製造了一個不必要的挫折,漏掉了你的預約的確是不幸的,但是,確實不大可能是有人在有意地不公正地對待你,也不大可能說哪個工作人員特別愚蠢。但是,他們確實犯了一個錯誤。當你堅持要求別人做事完美時,你只會讓自己顯得悲慘,只會變得有些僵化。問題是,你的惱怒不大可能讓一個房間奇蹟般的出現,到另外一個賓館的不便總比一連幾個小時或一連幾天耿耿於懷於此事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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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憤怒了嗎?你的IQ怎樣(4)
非理性的應該陳述所依據的假設是,你有權利任何時候都滿意。所以,在有些場合,當你得不到你想得到的東西時,你就會由於自己的態度而陷入痛苦或憤怒,你會認為,除非你得到X,否則你要麼就會死掉,要麼會很悲慘地被永遠剝奪了快樂(X可以代表愛、友情、地位、尊敬、守時、完美、美好等等)。這種總想讓自己的願望在任何時候都能得到滿足的想法是許多自挫性的憤怒的基礎。易怒的人總是用一種說教的方式表達他們的願望,比如,如果我對某人好,他們就應該欣賞這一點。
其他人具有自由意志,他們並不經常按你的喜好去思想或行事。你總認為他們必須按照你的意願去行事的想法是不會有什麼結果的。相反的一面卻確實經常是對的。你以一種惱怒的命令試圖去強迫和操縱別人反倒會疏遠別人,很極端地看待別人,並使他們更加不願意去取悅你。這是因為其他人並不喜歡受到你的行為的控制或支配。你的憤怒只會限制創造性的解決問題的可能。
你覺得事情不公平或不公正的感受是大部分怨氣——如果不是全部的話——產生的最終原因。事實上,我們可以一對一地把憤怒界定為你頭腦中相應的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的情緒。
現在我們要向你揭示一個真理。你或許會視其為痛苦的丸藥,也許會把它看做是一種啟示。世界上不存在一種被普遍接受的公平或正義概念。公平無可辯駁地具有相對性,就像愛因斯坦在時空相對論中所展示的那樣。愛因斯坦假定——從那時起它也已經被實驗所證實——不存在一種可以作為整個宇宙標準的“絕對時間”。時間可以“加速”,也可以“減慢”。這要依賴於觀察者的參照框架。同樣的,“絕對公平”也是不存在的。“公平”是相對於觀察者而言的,一個人認為公平的,可能在另一個人眼裡認為相當不公平。甚至在某一文化中被共同接受的社會準則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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