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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楠說完前情提要後,問:「你知道他怎麼回答嗎?」
周悅然大膽猜測,小心求證:「看你這麼激動,他說『我也喜歡你』?還是,『我們交往吧』?」
「no,他才不是這麼隨便的人呢。」
其實,說起來,也就是很簡單的一段話,沒有曖昧,只是理智——
「既然你這麼肯定,我想,我們可以以交往為前提,試著接觸一段時間。」
第30章 第三十陣風
◎程老師,談戀愛絕對比你那些書有意思。◎
關於共情能力, 準確地說,應該這麼表達:程如珩是個慢熱的人。
他能夠輕易地感受並且理解一段感情,但當他自己試圖建立這種感情, 則需要相對漫長的過程。譬如,他和薛瑞婕相識數年, 才成為朋友, 幫她照顧貓咪。
也有若干年都無法變得親密無間的,譬如他和父母。
程如珩能夠和人談笑自如, 可退出社交場, 回到獨處時,他會感到更舒適。所以他愛看書,那是全然屬於他一個人的時光。
這應當是, 作為成年人,為自己戴上的面紗。
程如珩自知,這樣的性格缺陷,並不適合豢養寵物,更不適合談戀愛。
那是兩個人的情感與生活全方面的牽扯, 和跟導師做課題, 和給學生上課, 和與同事交流, 都不一樣。
顯而易見, 一個活得太自我,太有想法的男人,和女孩子——以向楠的年齡和脾性,或許可以如此稱呼——談戀愛, 需要深思熟慮。
提出那句話, 是他思忖再三後得出的決定。
他們認識不算久, 進入戀愛關係,不該是件輕浮隨意的事。
程如珩以為,只讓女生主動,而不給予回應,不是男人所為,那麼,給彼此一段接觸瞭解的時間,或長或短,看能否維繫,再確定是否要繼續。
這是他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的處理方式。
那天之後,他們第一次見面,在程如珩結束那場交流講座。
與會者多是祁州的學者抑或大學教授,都是名聲斐然之人,他混在裡面,難免有些魚目混珠了。
來之前,程如珩心有顧慮。
知識分子吵起來,場面不比街頭潑婦罵街、地痞流氓吵嚷來的小,程如珩不會罵架,遇到這樣的事,只能退避三舍。
所幸,這是一場交流,而非辯論,即便有人起爭執,也算不得唇槍舌戰。
向楠約他吃關東煮,還強調說:「不算約會,只是普通的見面。」
末了,還徵詢他的意見:「可以嗎?」
程如珩開車到樂慧接向楠,不消等多久,她和同事一起出現在門口。
同事問:「男朋友?」
向楠搖頭,她倒是想呢,可惜,「就是普通朋友。」
但她和同事告別後,拽著包帶,向男人小跑著過去的姿態,又分明帶著「奔赴」的意味。
普通朋友?誰信。
樂慧附近就有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便利店。
向楠面臨選擇,簡單粗暴:每樣都挑了點。分成兩碗,和程如珩坐下來吃。
程如珩說得委婉:「看來你很喜歡吃這些,味道意義大於營養價值的食物。」
除了正兒八經的那幾頓飯,他似乎都在陪她吃這些。
向楠狡辯:「不算吧,冬吃蘿蔔夏吃薑,天氣冷了,程老師,多吃兩塊蘿蔔。」
她把自己的那份蘿蔔夾到他碗裡。
她看看他的裝束,「程老師,頭回看你穿得這麼正式。」
西裝、襯衫、皮鞋,精英人士標配,她的審美觀念裡,只要身材好,穿這套,簡直是絕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