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頁(第1/2 頁)
幼時我曾想過什麼,成年時都一一否定,因為那些想法思慮都過於簡單幼稚。可是過了許久,幼時那些沒有任何雜質的東西卻像沙礫中的金,漸漸被過濾淘澄。
幼時的我說娶阮寧也不錯,現在的我依舊這麼覺得。
幼時的我要因阮寧與聰明人為敵,現在的我依舊這麼覺得。
畢竟是他告訴我,再渺小的愛,也總要有引流的出處,否則,自食苦果的只能是自身。
我愛我自己。
世界上最愛最愛了。
所以我要阮寧,很堅定。
聰明人和阿霽分手了。我陪著他,度過了那些糟糕的失戀的日子。他視我為知己。他一貫認為我大大咧咧沒腦子,所以做什麼,也從不避諱我,甚至偶爾還把我當作棋子。
別驚訝我們彼此之間的友誼是這個模樣,這樣才是我習慣的樣子。不然我為何會愛阮寧,她對我的友誼和這些妖艷賤貨全不一樣。
他似乎籌劃了很久,想妥帖了,才把一封封信交給顧潤墨,讓他轉交給阮寧。也似乎籌劃久了,才拿出那幅《安我之鄉》。
我始終沒想明白,為什麼他選擇了顧潤墨,而非我。顧潤墨特殊在何處?他的人際關係與我有何差別?他低著頭折信紙,說:&ldo;你很快就知道了。很快地,我未來的媳婦和旁人談戀愛了。而她談戀愛的物件是俞遲。&rdo;
俞氏長孫。那個命格極品的人。俞遲……一這名字稍微有些耳熟呢。直到聰明人拿出一篇報導。來自《倫敦日報》
374
我選擇告訴阮寧一些事,也告訴聰明人一些事。譬如,告訴她,那些有關聰明人的真相。譬如,告訴他,離她遠點。譬如,告訴她,不要怕。
譬如,告訴聰明人,告訴這個叫宋林的聰明人,只要我在,阮寧永不愛宋林。
我是一把雙面開刃的雪白寶劍,出鞘的時候,就問你怕不怕。第四次做壞事,我覺得自己終於平靜。那一天,我睡了個好覺。
大概是因為手裡不再緊緊攥著什麼。
宋中元是未死的俞遲。
知道這件事,我終於鬆了一一口氣。
我恍然想起我假借davis之名寫的那封信。
我讓阮寧發誓,這一輩子,除非我的肉體死亡或者靈魂湮滅,否則,阮寧不能嫁俞遲。
真的davis宋林代我受過,被誓言反噬。地球是圓,是戒,也是讖。
有時不是沒想過,為什麼無論如何拼命阻止,阮寧這道題的謎底都是俞遲。
這世間的痴男怨女總愛放大愛情,可是現實中,柴米油鹽、繁衍後代佔了人類精力的百分之八十,愛情更像一陣吹過即逝的風。
想不明白的我繼續想,想啊想,我就想明白了。答案不在阮寧身上,而在俞遲。
我和聰明人每次想娶阮寧,背後理所當然附加的條件,就是整個阮家龐大的資源和關係網作為嫁妝。它們有時使阮寧變得可愛,有時,甚至比阮寧重要。
可是俞遲不要。
他不要阮家,甚至不要俞家。
他只要阮寧,鍥而不捨地,這一輩子,只要阮寧。
中學課本《勸學》中有一句,用在他身上頗合適。當時要求背誦全文時,我和阮寧一個比一個哀號得厲害,可見我們都沒學進去。而默不作聲的那個窮孩子學得最好,記得最清晰。
&ldo;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上食埃士,下飲黃泉,用心一也。&rdo;
上食埃士,下飲黃泉。
用心一也。
後來,後來的我,當然沒有把&ldo;未來媳婦&rdo;的&ldo;未來&rdo;二字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