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頁(第1/3 頁)
&ldo;並不是。當年我寫《高陽》就挺順,開頭一萬字只用了一個下午加一個晚上就寫完了,可謂一氣呵成。&rdo;吃飽喝足,孫廷雅心情好了點,也有興趣給外行做點科普。
&ldo;那這次為什麼這麼艱難?&rdo;
&ldo;因為我在尋求突破唄。就像你每次泡一個新型別的妹子,總要比之前多下點功夫。&rdo;
聊天就聊天,居然還捎帶上他了。沈灃神色不變,&ldo;說得對,我追你確實多下了很多功夫。&rdo;
孫廷雅撲哧一聲,被他的機智逗笑了。他俯下身,在她唇上落下一吻,順帶捏了下她鼻尖,&ldo;既然要泡新妹子,那就加油吧,我的大作家。&rdo;
。
沈灃和孫廷雅現在只要待在北京,基本都會回他們的房子,相處時間比以前多了許多。然而同居果然是考驗關係的一大利器,短短一個月,沈灃覺得自己對孫廷雅的認識比之前兩年都要增加得多……得多。
已經見識過她寫作瓶頸時的暴躁,然而那只是開始,接下來幾天,孫廷雅的情況愈演愈烈。最後變成了沈灃關冰箱門的聲音稍微大了點,她都會飛來個眼刀:別吵!
簡直瘋魔!
早在幾個月前,沈灃就讓陸文幫他買了孫廷雅的全套作品。她的書不多,一共四本,包括最負盛名的《高陽》。不過自打離開大學,他就很少閱讀,更別說看小說了。試著開啟過兩次,最終都打著呵欠放棄。
不過現在看親眼到她的創作過程,他又燃起了興趣,決定繼續這個瞭解老婆的任務。像絕大多理科男一樣,沈灃歷史一塌糊塗,文學素養非常抱歉,但他抱著既然要征服山峰,就從最高的那座開始的念頭,毅然決然開啟了《高陽》……
於是接下來的日子,他如果在家,就是孫廷雅在樓上書房寫稿,他在客廳看小說,家裡呈現一種非常古怪的氣氛。沈灃讀得並不快,偶爾有不明白的地方也沒有去問她,因為記得她說過,和熟悉的人討論自己作品,會有一種&ldo;羞恥感&rdo;……
所以直到三天後,孫廷雅才發現,沈灃居然在看自己的書。
起因是孫廷雅覺得書房都沒有碼字的感覺,決定移到陽臺上來。四月份的京城已經轉暖,她坐在沙發上,腿上放著膝上型電腦,啪嗒啪嗒地打字。沈灃在對面看著,她的手很漂亮,五指白皙修長,沒有像很多女人那樣做著美甲,剔透而乾淨。打字時並不看鍵盤,十指靈活敲擊,像是一支舞蹈,看得他眼花繚亂。
這麼欣賞了會兒,他隨手拿出《高陽》,翻到上次的地方開始看。對面孫廷雅在按下幾個字母鍵後,抬起了頭,&ldo;你在看什麼?&rdo;
沈灃揚了揚封面,&ldo;你不認識?&rdo;
孫廷雅的頭髮這會兒沒有紮成馬尾了,略顯凌亂地披在肩上。穿了條白色長裙,下擺處有點皺,因為長時間被壓在身下。不過她完全沒管這個,盯著沈灃手裡的東西,詫異道:&ldo;我認識。我問的是,你怎麼會看這個?&rdo;
沈灃聳肩,&ldo;之前不是說過嗎?我預備拜讀完您的大作。&rdo;
孫廷雅努力回憶,似乎他確實說過,但自己當時肯定沒當回事兒。而且這難道不是追求時才會玩的小手段嗎?現在還看什麼看!
她又抽出支煙,點燃後深深吸了一口。沈灃見她眉頭緊皺,像是除了驚訝,還有別的心事,&ldo;你怎麼了?寫個小說而已,搞得跟打架一樣。&rdo;
&ldo;稿子被斃了,頭疼。&rdo;
她說著隨手理了下頭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