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頁(第2/2 頁)
裡,還說自己在c市的兒童村當義工,吃住都在裡頭,何西燭甚至不知道她是什麼時候買的房子。
「我不需要。」何西燭說道,「您將她留給我的遺產全部拿去變現吧,就捐給c市的兒童村,那是她最後工作過的地方。」
律師顯得有些為難。
「那如果不能捐贈呢?」
「為什麼?」
「因為除了這些,您姐姐還給您留下了……一個孩子。」
作者有話要說: 因為馬上就要完結啦,最近的作話說不準會有一點話嘮
想想跟大家聊點啥(歪頭)
第111章 番外
下了飛機,夜雨時被那個律師領到了車上,對方告訴她,要帶她去見新媽媽。
夜雨時沉默不語,她不喜歡媽媽這個稱呼,但她也知道,她就要與自己的監護人見面了。
她不小了,或者說,夜雨時是福利院裡年紀最大的一批孩子,到了他們這個歲數,根本不可能再有家庭想要收養他們,一般來說,等待他們的只有兩條路,要麼爭氣些考上大學,要麼等到十八歲時,被人介紹去一些工廠裡幹活養活自己。
其實夜雨時不是沒被收養過,她五歲時也曾被一個家庭接去,只是後來,過於出眾的樣貌讓她始終無法融入那個看起來很是普通的家庭,又因著「爸爸媽媽」有了他們真正的孩子,九歲時,夜雨時便被他們以無力養育為由送回了兒童村。
沒有一個家庭願意收養一個九歲大的孩子,夜雨時便一直在兒童村裡長大,直至遇到了何西燭的姐姐何曼芸。
那會兒她剛剛中考完,優異的成績讓負責教書的何曼芸注意到了她,還說如果她願意,可以領養她,帶她去大城市學習。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