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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靠近戰殲敵規律:依靠近戰殲敵是由步兵&ldo;徹底殲滅敵人&rdo;這一戰鬥的基本目
的、要求決定的。近戰始終是步兵徹底殲滅敵人的惟一途徑。火器出現以前,各種戰鬥大都是以步是為主、使用冷兵器進行白刃格鬥分勝負的。那時,近戰的距離就是冷兵器直接接觸的距離,至多是弓箭、投槍等所及的十幾米、幾十米範圍。可以說,那時的戰鬥就是近戰,近戰的勝利就是戰鬥的勝利。隨著火器的發明和在戰爭中的廣泛使用,敵對雙方通常先從較遠距離的火力戰開始,爾後步兵利用有利地形,乘敵火間隙,分段躍進接近敵人,仍以白刃格鬥決定勝負。19世紀末,隨著火炮射程的增大和速射武器的發展,近戰距離增大,除白刃格鬥外,主要以火炮、步槍、機槍的抵近射擊和手榴彈殺傷敵人,勝負仍然由步兵的近戰決定。所以,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步兵有&ldo;戰爭皇后&rdo;的美譽。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和戰後的區域性戰爭中,儘管以坦克或坦克引導步兵實施衝擊和以反坦克火力擊毀敵裝甲目標成為近戰的重要內容,但步兵的近戰在整個戰爭中仍佔有十分突出的地位。
隨著高技術的迅速發展和在戰爭中的廣泛運用,電子戰、飛彈戰、空襲、非接觸戰等全新作戰方式相繼出現,其地位作用上升,某種方式有時可以成為戰爭的一個基本階段,甚至可以單獨達成戰爭目的,但短兵相接的步兵戰鬥依然大有用武之地。海灣戰爭、科索沃戰爭中,美軍仍然把地面戰作為結束戰爭的不得不動用的最後的手段和階段,始終沒有放鬆準備。要堅決達成作戰目的,徹底消滅敵人,或使敵人完全喪失抵抗決心,地面戰就是最後的選擇。而要贏得地面戰的勝利,就必須徹底殲滅敵人的有生力量,就要以兵力堅決佔領和防守陣地。
顯然,這種作戰目的,遠戰火力是難以完全達成的。一方面,火力再強、再準,也難以將有良好掩蔽工事的敵人徹底消滅。坦克可以快速突破敵人陣地,卻難以徹底肅清陣地上的所有敵人,完成對陣地的完全佔領。另一方面,不論是全面戰爭還是區域性戰爭,遠戰火力、高技術兵器、大規模殺傷武器都不可能在所有戰場、所有方向全面使用。所以,在地面戰爭中,依靠步兵近戰徹底消滅敵人仍然是戰鬥的一艘規律。戰鬥的這一客觀規律,決定了步兵這個兵種和步兵近戰存在的理由和重要地位。同時,步兵也只有透過實施近戰來完成遠戰火力和其他兵種難以完成的任務,才能真正適應戰鬥的客觀要求。由此看出,近戰是戰鬥對步兵戰鬥的本質要求。只要發生地面作戰,要取得徹底、全面的勝利,就必然需要步兵的近戰;步兵也只有實施近戰,才能作為一個獨立的兵種而存在,步兵戰鬥才能作為合同戰鬥不可或缺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而存在,也才能圓滿完成徹底殲滅敵人、奪取或扼守陣地的任務。
依靠近戰殲敵是由步兵武器裝備的特點決定的。步兵裝備近戰武器是由步兵的職能決定的。步兵的武器裝備雖然有了很大發展,但仍然要以槍械輕武器為主。尤其目前的步兵輕武器技術含量還較低,這就決定了武器的射擊精度必然受限於人的視力,隨著距離的增大而降低。一般說來,對集團目標射擊,在五六百米範圍內效果較好,對單個目標的射擊距離最好在300米以內,而手榴彈的投擲距離只有幾十米,炸藥包、爆破筒、匕首等只有與敵人面對面時才能發揮作用。可以看出,距敵人越近,步兵武器的射擊效果越好,火力的種類越多,火力的強度越大,殺敵的手段越多。所以,受自身武器裝備的限制,步兵也只能實施近戰,這是達成戰鬥目的的惟一途徑。依靠近戰殲敵是我軍步兵戰鬥特別重要的規律,近戰是我軍步兵的光榮傳統。過去,我軍步兵大膽實施近戰,取得了一個又一個戰鬥的勝利。步兵的近戰在不同時期呈現出不同的特點。土地革命戰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