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2/5 頁)
最可氣的是,她現在“吃一塹,長一智”,我剛剛騷擾過她一次“開關”,就是她睡覺的時候,我捏住鼻子,說,先關一半的流量,看看反應……
結果,我在半醒半睡的時候,她捏住我的喉嚨,說,先關一半的氣,看看感覺。
我是個特能護覺的人,當年,在我熟睡的時候,就是親爹來了,攪了我的清夢,我也會大發雷霆的,但對這廝,因為我是無理在先的,如果發脾氣,她會覺得我太小人了,所以啊,只能忍氣吞聲了,反正我知道,她欺負我的時候,也就是快要走的時候,她走了之後,我依然可以繼續我的美夢……
事情總是有一個發展的過程,就像洗碗洗鍋,兩年後的今天,完全變了樣子。吃完飯,她會象徵性地把碗筷收拾到水池子裡,然後就像忘了一樣。
我說老婆工作忙啊,還是我來。
結果一推兩推的,就推到第二天下午了。
有時候,我心血來潮,一吃完飯就去洗鍋,她就像讀到一條盧武鉉其實並沒死的新聞一樣驚訝:“呀,哈哈,你這是怎麼了?”
“我這是在積極努力地做一個好老公吶!”
“我老公辛苦了!”
“為人民服務!”
就這麼簡單的幾句對話,好像很習慣了。
偶爾的積極,也許能換來一點點小小的興奮吧,無傷大雅,無所謂勞累。只要有人在意,生活就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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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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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寫部落格的
我很少給報刊雜誌投稿,原因是比較看不起那些剛剛進入寫作圈內作者們的怪異現狀。
他們好像習慣了拍編輯的馬屁,不拍一下,感覺就發表不了文字。進入某個QQ群,清一色的馬屁實在讓人受不了。
再看看他們寫的文字,一件屁大的事情,渲染一下後得出一個好像只有他自己才體會到的結,混個幾十幾百的稿費,很滿足地拿著報紙雜誌到處招搖。
當然,這樣的作者不是多數,但也不是少數。
這些年寫文字,我似乎從未主動投過稿,偶爾有報刊雜誌發表了的,就像前面幾段裡寫的《新快報》一樣,我的兩個筆名,偷了三篇,人家當什麼事情也沒發生一樣。只有我追了,才會表達出這樣那樣的理由,磨磨蹭蹭給你稿費。
有一次,也是這樣很無奈地討到了400元錢的稿費,當時我不在深圳。丫頭拿著我的身份證和她自己的身份證去郵局領稿費,有一段對話很有意思。
丫頭後來告訴我,當她拿著稿費單,輕描淡寫地塞到窗戶裡頭的時候,根本就忘記了那是什麼雜誌。
她們的對話如下:
郵局工作人員問:“您發的文章是哪家雜誌社的?”
“哦,不是我發的,是我老公發的。”丫頭答。
“那你老公叫什麼名字?” 工作人員問。
“身份證上有。”丫頭答。
“我是問一下,他叫什麼名字?” 工作人員繼續問。
“哪一個字你不認識,我告訴你。”丫頭答。
這樣一來二去,對方十分沒面子。深圳的工作人員的確能整事兒,後來,那位告訴丫頭:“您這個辦不了,上面沒有雜誌社編輯的簽字,而且,您也叫不出是哪家雜誌社,萬一是冒領呢?”
這下丫頭火冒三丈了。
那一天,她依舊沒領到稿費,在電話裡給我一個勁地詛咒那位難看的工作人員,我說你怎麼不讓她給那家雜誌社打個電話呢,或找她們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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