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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行為準則。沒有一定穩固產業的人,便不會有一定的道德觀念和行為準則。所以孟子說:“夫仁政,必自經界始。”意思是說:“仁政”首先要使老百姓有自己的土地。我想,我們要真正建立“和諧社會”就必須“使民有恆產”。就全人類社會說,就要使各國、各民族都能自主擁有其應有的財富才行,強國不能掠奪別國的財富和資源以及推行強權政治。二是孟子的“仁政”要求反對非正義戰爭,他認為“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這裡的“道”是“道義”的意思,在《公孫丑下》中有一段記載,他認為: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他說:“域民不以封疆為界,固國不以山谷之險,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親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順之。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戰,戰必勝。”
儒學的現代意義(8)
這段話的意思是說:限制老百姓不必用國家的疆界,保護國家不一定靠山川的險固,威行天下不必憑兵器的銳利,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少助到了極點,連親戚都反對他;多助到了極點,全天下都歸順他。拿天下都歸順的力量來攻打連親戚都反對的人,那麼合乎道義的君子或者不必用戰爭,若用戰爭,最後必然是會勝利的。所以儒家往往把戰爭分為“正義戰爭”和“非正義戰爭”,孟子說:“春秋無義戰”,“失民心者,失天下”。這個道理對一個國家內的統治者說也一樣。漢初的賈誼寫過一篇《過秦論》,他總結秦亡之因在於“仁義不施,攻守之勢異”。並引用了一句諺語:“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這不也是我們今天應該借鑑的嗎?孔子儒家這些思想,對一個國家的“治國”者,對於世界上的那些發達國家的統治集團不能說沒有意義。“治國、平天下”應該行“仁政”,行“王道”,不應該行“霸道”,不能壓迫老百姓。
自1993年亨廷頓提出“文明的衝突論”之後,引起了各國學術界的廣泛討論。在人類歷史上看,由於文化(哲學、宗教、價值觀念)的不同引起的衝突和戰爭並不少見,就是進入21世紀雖未發生世界性的大戰,但區域性地區的戰爭則不斷出現,其中無疑政治、經濟是衝突和戰爭非常重要的一個原因,但文化確也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是國家與國家、民族與民族、地域與地域之間衝突和戰爭的原因,如何化解這種因文化上的原因引起的衝突甚至戰爭,也許孔子提出的“和而不同”是一條非常有意義的原則。
在中國歷史上,一向認為“和”與“同”是不同的兩個概念,有所謂“和同之辨”。《左傳?昭公二十年》記載:“公曰:唯據與我和夫?晏子對曰:據亦同也,焉得為和?公曰:和與同異乎?對曰:異。和如羹焉,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之以薪。宰夫和之,齊之以味,濟其不及,以洩其過。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今據不然,君所謂可,據亦曰可。君所謂否,據亦曰否。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一,誰能聽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國語?鄭語》:“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之。故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可見“和”與“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以他平他”,是以相異和相關為前提,相異的事物相互協調並進,就能發展;“以同裨同”,則是以相同的事物疊加,其結果只能窒息生機。中國傳統文化的最高理想是“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萬物並育”和“道並行”是“不同”;“不相害”、“不相悖”則是“和”。)這種思想為多元文化共處提供了取之不盡的思想源泉。
不同的民族和國家應該可以透過文化的交往與對話,在對話(商談)和討論中取得某種“共識”,這是一個由“不同”到某種意義上的相互“認同”的過程。這種相互“認同”不是一方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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