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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什麼事?」我又問了一次。
他坐回椅子,一樣做出手指相抵的手勢。
「你應該知道什麼事。」他說,「發生謀殺案了,部分案情讓人匪夷所思。今天清晨有人在克林納先生的倉庫裡發現了死者。倉庫位於郡道的北端,就在高速公路交流道的北邊。根據目擊者指出,就在今早八點過後不久,有人從兇案現場離開,目擊者描述的是一個高大的白人,穿著一身黑色長大衣,頭髮是金黃色的,沒戴帽子,沒有隨身的袋子。」
接著又是一片沉默。我是個高大的白人,頭髮也是金黃色的,坐在這兒的我也是身穿黑色長大衣,沒戴帽子也沒有隨身的袋子。今天早上我幾乎有四個小時的時間都在郡道上走路,從八點一直到十一點四十五分。
「郡道有多長?」我說,「我是指從高速公路一直到這裡。」
芬雷想了一下。
「我猜也許有十四英里吧。」他說。
「那就對了。」我說,「我從高速公路一直走到鎮上,或許有十四英里的路程,一定有許多人看到我,但這並不意味著我曾對任何人做出什麼事。」
他沒有反應,我對這狀況是愈來愈好奇了。
「那是你的地盤嗎?」我問他,「一直到高速公路都是?」
「是的。」他說,「管轄權很清楚。李奇先生,別指望你逃得掉。這個鎮的區域有十四英里長,一直到高速公路都是。那座偏僻的倉庫也歸我管,無庸置疑。」
他等我點頭才繼續講。
「克林納先生在五年前蓋了那座倉庫。」他說,「你知道這號人物嗎?」
我搖搖頭。
「我怎麼可能知道?」我說,「我從沒來過這兒。」
「他是這一帶的大人物。」芬雷說,「他的事業帶來一大筆稅收,對我們有很大好處。對於這個鎮而言,倉庫代表一堆稅收與利潤,但是又不會把這裡弄得烏煙瘴氣,因為它在一個偏僻的地方,你說是不是?所以我們試著幫他看管倉庫,但是它現在卻變成謀殺案現場,你必須向我解釋一切。」
雖然這傢伙只是做分內的事,但他根本就在浪費我的時間。
「好的,芬雷。」我說,「我會清楚交代我所做的每一件事──從我到了這個破爛小鎮之後,直到我他媽的在吃早餐,卻被你們抓來以前。如果你查得出一點蛛絲馬跡,我他媽的就頒發一面獎脾給你。因為這四個小時我什麼事也沒做,只是在大雨中壓馬路而已,在你這珍貴的鬼地方壓了十四英里的馬路。」
過去六個月以來,我還沒有講過這麼多話哩。芬雷坐著瞪我,我看出他現在面臨了每個警探最常遇到的兩難局面,為此掙扎不已。他的直覺告訴他,我不是他要找的人,但我就坐在他面前,他正在思索──身為一個警探,應該做些什麼呢?我讓他陷入沉思。我想試著提醒他正確的辦案方向,正打算跟他說:「當你在這裡跟我窮蘑菇的時候,真正的兇手正在逍遙法外!」這樣會讓他感到不安。但是他卻先向我出招,只是完全搞錯了方向。
「你不用交代。」他說,「由我來發問,你來回答。你這個傑克李奇,沒有別名,沒有地址,沒有身分證件。那你是什麼?遊民嗎?」
我嘆了口氣。今天是星期五,看那座大鐘,今天已經去掉一半了,這個叫做芬雷的傢伙打算跟我這樣繞圈圈,看來我週末準備要吃牢飯了,或許禮拜一才能出來。
「我不是個遊民,芬雷。」我說,「我只是個流浪漢而已,差別很大。」
他緩緩搖著頭。
「不要跟我耍聰明,李奇。」他說,「你要倒大楣了。這裡發生一件大案子,而證人看到你離開現場,你這個陌生人沒有身分證件,我又不知道你的來歷,所以千萬不要跟我耍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