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特殊獎勵(第2/2 頁)
親自出手,而是由柯漢良來負責。
而且林晨也不適合親自出手成立公司,畢竟這是搞翻新手機的公司,要是他親自去註冊公司併成為了法人。
那上面追究起責任後可是要讓公司法人來坐牢的,反而他作為事後被邀請的一方。
到時真出事追究起責任來,那林晨也只是一個次要責任的從犯身份而已。
所以林晨在那天的談判之後,就回去老老實實地和徒弟將當天進貨的60臺手機進行了翻新制作,準備在次日賣掉那60臺翻新機。
其中值得一說的是,林晨也是順便委託某個大型律師事務所把他的防摔設計技術專利註冊了,至於專利所有人自然是他自己。
於是接下來一夜無話,因為手機的數量有些多,林晨與兩個徒弟也是忙到了接近半夜4點多完成後才可以睡覺。
而時間就這樣來到次日的上午,在同樣的地方,同樣的地點,許多消費者也早早等待。
而這次也許是晨光手機在華強唄已經小有名氣,所以這60臺晨光手機只用了半個小時不到就全部賣光了。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接下來林晨並沒有繼續進貨,而是停下了進貨的動作轉而教導起他的兩個徒弟與睡覺。
沒錯,就是睡覺!
當然這睡覺是在他兩個徒弟看來的睡覺,實際是林晨正進入虛擬實驗室中研發那兩個測試平臺。
其中值得一說的是在虛擬實驗室的進入方式就是意識進入,而身體在外人看來就是在睡覺。
所以此時的兩個徒弟覺得他們的師傅這段時間是因為太累了,所以才整天睡覺補回以前的睡眠。
就這樣時間來到了第四天,此時公司也正式註冊完成,一份就職合同與股份轉讓合同也出現在林晨的面前。
這公司的名字叫晨光,取的正是晨光手機的名字。
對此林晨仔細一下檢查,發現沒有什麼問題後就簽上了自己的大名,至此他就正式成為了一家名為晨光科技公司的總經理!
“叮,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恭喜宿主擁有第一家公司,特殊獎勵已發放請領取。”
在林晨簽完大名的時候,山寨之王系統的聲音就悄然間響起。
對此林晨面上是不動聲色,但意識卻開啟了所謂的獎勵。
很快,當林晨看到那獎勵時他那不動聲色的表情瞬間被打破,露出了一絲激動之色。
“創業BUFF光環(特殊·唯一)”
效果:
1.學習速度增幅30%(只對一個員工有效果,可轉移,轉移次數無限制。)
2.工作專注度增幅30%(只對一個員工有效果,可轉移,轉移次數無限制。)
3.質量增幅30%(只個某一產品或某一個員工親手製造的產品有BUFF增幅效果,可轉移,轉移次數無限制,該質量增幅30%BUFF一月只能轉移一次。)
備註:特殊光環與常規BUFF不可疊加。”
“牛l逼!”
此時的林晨看到這創業光環的特殊效果,他幾乎要忍不住要喊一聲牛l逼。
其中學習速度以及工作專注度不用說,這是兩個是神器!
因為光是15%的學習速度與15%的工作專注度增幅,已經讓他不止一次地聽到兩個徒弟說他教得好。
也不止一次地聽到他們說要是他當他們的高中老師,他們也許能考上青華北大等話語。
而這樣的話語不是一個人說而是兩個人不停地說,這就充分顯示著系統的BUFF功能真的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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