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頁(第1/3 頁)
你們當然可以,因為你們不是受害者。
但別忘了,別人也可以選擇不原諒,這只是別人選擇的權利,跟本分、情義、心胸、人品……等等你們這些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的人用來品頭論足他人的要素毫無關係。
有句俗話叫&ldo;打一棒子給一個棗&rdo;,集體施暴過後的隨意道歉和膚淺反思和這有什麼區別嗎?
沒有。傷害如果可以挽回,那我可不可以隨隨便便打你一巴掌後給你一顆糖道歉?我可不可以無緣無故捅你一刀以後送你去醫院後就不去警局了?
當你們自身受到傷害的時候,都知道說‐‐如果道歉有用要警察幹什麼?
那你們告訴我,為什麼別人不行?
而按照你們的推論來看,既然普通人都不能拒絕你們真心實意的道歉,那麼公眾人物更不能了。
因為我見過更可笑的言論是,公眾人物既然活在公眾面前,那就更要有勇氣承受大眾的輿論。
那請問,這些輿論裡,也包括網路暴力嗎?
公眾人物默不作聲地承受網路暴力已經成為很大一部分人潛移默化中認為是理所當然的東西,於是他們就隨心所欲地對別人的生活指手畫腳、大放厥詞。
這部分人其中有些自以為有著自己的一套是非價值觀,拿著個人的標準去評判他人,違揹他/他的尺度,就是絕對錯誤,於是他們就&ldo;正義地&rdo;打著衛道士的名號,以言辭誅心,曲解一切,與之相關的都可以視作學汙點;而還有一部分人甚至連他們都及不上,無頭無腦,聽信幾句傳言便肆意宣揚,茶餘飯後還不忘消遣幾句,以示自己的訊息靈通和端正三觀,這類人,連營銷號都不如。
我不敢將所有人大包大攬一錘打死,但有多少人幹過這樣的事,需要計數嗎?
認為這不過小事而爾無需計較的人,大概是真的因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世界上沒有感同身受這東西,我也不指望那些能說出這種話的人理解。
只是你們捫心自問&ldo;唾沫星子淹死人&rdo;、&ldo;三人成虎&rdo;這樣的話你們聽得少嗎?
是,所有的幸與不幸最終都會過去。於你們而言,別人的人生不過是你們不經意間的幾句話就可以輕描淡寫帶過,最終給別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傷害後,在你們看來,他們得到了清白的真相,得到了真心的歉意,這些都可以翩然揭過,最後化作一句話,不過是過往的不幸而已。
而公眾人物就更應該有著海一樣的心胸,包容著你們的錯誤和過失,那為什麼你們從來對他們不寬容?
有些人甚至從來沒有做錯過什麼,就要承受你們不堪入目的言論!
可你們似乎忘了,網路暴力本身就是錯誤的,而不在於它的承受者是誰。
而還受害者一個清白、道一聲歉,也不是所謂正義所謂公平,那是施暴者對於受害者應有的本分!
說實話,我真不希望他原諒你們。
好的壞的熬過就是最好的。我也是這麼想的,可這並不意味著,他就要原諒你們,你們的原諒就要被接受。
他們會有更好的生活,更光亮的明天,傷痛也會被時間抹平,但你不能當做,真的什麼都沒有發生。
他們的不發聲不是任你們揉捏,而是你們,已經不配。
&l;當初並非因你盛名而來,今後也不會因為詆毀離開。不在巔峰慕名而來,不在低谷離你而去。&r;我覺得‐‐只有這樣的人才配得上一句真正的喜歡。
從業幾年,我從來沒有為誰說過話,也沒有說過這麼激動偏頗的話,但今天就是說了。
我有能力為我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