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部分(第3/4 頁)
情,事不關己。別人哪裡知道這中間的辛苦?”
“從進到縣府到縣尉。我熬了整整十八年!”
“一無照應,二無幫扶。一切談何容易!”
“到了縣尉這個位置上,手裡慢慢的有了積蓄,我才看準機會納貲了漁陽縣縣丞的職務。”
納貲就是漢代的貲選制,就是花錢買官。又稱“捐納”。
“從縣尉到縣丞,我又用了五年……”
苟參看著魏和意說:“你也不過四十,那你從縣丞到縣令,又做了秩比千石的烏孫使節,用的時間不長啊。”
“是,都護,從縣丞到縣令。這中間用了半年時間。”
“也不是我能幹,那會,機緣巧合,漁陽郡流匪盜賊橫行。原來的縣令在一次公務中被流民給殺了,於是,我就被漁陽郡太守就近擢為縣令。”
“做了縣令後,我就一心想離開漁陽——都護有所不知,那裡地處偏遠,白山黑水的,太亂了,而且臨近匈奴,販馬、走私鹽和各種大盜土匪蟊賊成群結隊,治安非常的亂,但凡在那裡有些辦法的,都巴不得早些離開那個是非之地。”
“我要給校尉,哦不,都護說的,也就是這個時候聽到的一件事。”
“我的上一任縣令是被流民打死的,所以,我做了縣令後就將肅清縣裡盜賊和刁民視為重中之重,一旦核實了,就地斬立決,然後在做公文等候批覆,這也是得到了漁陽郡太守同意的。”
“有一回,賊曹抓到了一個大盜,我問清了人贓俱獲後,就要殺那人的頭,這時,那賊卻言說他想用一樣東西換他的活命。”
魏和意皺眉說:“我這官就是用錢買的,這些年我窮瘋了,做官還不是要撈錢?那時我在漁陽縣說了算,心想這人要是真的拿出了值錢的東西,放了他也就放了。”
“反正這些賊人是殺不完的,多一個不多,少一個不少。可是,我沒想到他竟然給我拿出一個我做夢都沒想到的東西。”
“這賊人見我答應,就說那寶貝在某一個地方隱藏著,要我派人帶著他去挖,我不想讓別人佔了好處,就隨著一起去了,結果,到了一個山林中,這賊竟然挖出了一包金銀玉器,而且為數不少,更有甚者,裡面還有一顆雞蛋大小的水玉。”
“水玉?”苟參疑惑的問:“水玉是什麼?水一樣的玉石?”
魏和意搖頭說:“都護有所不知,這水玉就是水晶石,清澈明淨,十分罕見,尋常指甲大小的一顆就價值連城,據說只有皇家才能擁有,我也是從古籍中得知這水玉的特質,而這賊子竟然有了這麼大一塊。”
“我當時就問他這水玉從何而來,這賊禁不住我的拷打,就供出是從遼東郡和漁陽縣交界處一個客棧裡偷來的。”
“這賊說,那客棧的掌櫃,其實是一個盜墓賊,他這些東西就是從那個盜墓賊那裡得來。”
“由於那水玉實在是太驚駭世俗了,我一來想發財,二來,也想如果能從那個客棧掌櫃那裡得到一些供述,也可以立功。”
“於是,我就帶著人到了那個客棧,果然就將那個掌櫃和所有人都抓捕了。”
“只不過,這個掌櫃的怎麼拷問都不說實話,我無奈之下,就將這些人全部押進大牢,連夜審訊。”
“賊人嘴硬,我害怕夜長夢多,走了訊息,就一不做二不休,將這掌櫃的家人當著他的面一個個的凌遲,逼他開口。”
凌遲就是用刀一點一點的割犯人身上肉的酷刑,苟參平靜的看著魏和意,魏和意說:“不是我心狠,漁陽當時十分混亂,死個人不是稀奇事情,那些山林裡每走一段都能發現一些不明身份的屍首,沒多久那些屍首就被野獸吃的乾乾淨淨,一點蹤跡也沒有。”
“這客棧的掌櫃終於在我要割他的小兒子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