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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基友劉元宗,袁放也在逼問著同帳的鄭宗。
“說吧,你做了什麼。”
袁放抱著手臂,居高臨下地望著鄭宗。
“我不知道你說什麼。”
鄭宗皺了皺臉,裝作什麼都聽不見。
“蓋吳受傷那天,花將軍把他所有的衣服都罷了,當時人荒馬亂,我看你把蓋吳的衣服撿走塞到了你裝刺蝟的筐子裡。”
袁放圓溜溜的眼珠子放著狡猾的光芒。
“今天早上李順偷偷派人去找你,晚上就出了事。你去的時候穿著一套寬袍大袖的官服,回來就洗了澡,官服也不見了,不是你乾的,還是誰幹的?”
“我說了不是……”
“你若不說,我就去問將軍。你這麼做也簡單不過,就是想給將軍出氣。但一般人做了這種事肯定要邀功,你卻絕口不提,為什麼?”
袁放步步緊逼,把鄭宗逼到了床褥的邊沿。
‘當然是為了做個好人啊!’
鄭宗心中腹誹。
‘暗算別人,差點害人丟了命,算什麼好人。’
“所以你若不告訴我,我就去告訴你不願意讓其知道的將軍。”
袁放調笑著威脅。
“你放心,我就是滿足下內心的好奇,不會告訴別人的。”
“你不說?”
“我不說。我亂說就讓我變成窮光蛋。”
袁放指天誓日。
‘老子現在本來就是窮光蛋,家產都充公了,錢全是花木蘭出的。’
大概是袁放平時愛財的形象太深入人心,鄭宗一時竟被唬住,點點頭說道:“那我告訴你,你別這樣抵著我,真彆扭。”
就算你長得和善我也不會喜歡你的!
我現在只喜歡花將軍!
袁放喜笑顏開地退了幾步。
“蓋吳身上被淋了幼豹的血,所以才被幾隻故意放出的豹子追的不死不休。將軍身邊有虎賁軍保護,那些畜生不可能得手,可以說,先逃的那隻母豹是最聰明的,也是最隱忍的,它才最可怕。”
鄭宗有些得意地說:“但李順就不一樣了,他只有幾個隨身保護的侍衛,而且由於他每天晚上都要招女人伺候,侍衛和隨從都不敢離主室太近。我注意到他住的地方風景最好,但相對的,那院牆就不高,四周還有為了蔭涼而種的大片樹木……”
“你真是……”
“所以我把蓋吳的衣服撿回去了以後小心絞碎成了細屑,尤其是有豹血的那幾塊,全部都留了下來,塞在官服的袖袋裡,放在酒罈子旁邊。”鄭宗昨日並不是主角,所以不見了也沒人注意。
“那筐子裡的刺蝟有染了豹血腥氣的都被我剪了刺,其餘的我全趁昨夜大家喝酒的時候把刺蝟沿路丟進了李順住的院子,然後又去林子裡撿了一些丟到將軍的營帳裡……”
“呃?為什麼要丟到花將軍的營帳裡?”
袁放傻眼。
“因為陳節白天看到我撿了刺蝟,而將軍喜歡小刺蝟,他放了我沒放,第二天我沒辦法解釋刺蝟去哪兒了。”
鄭宗繼續解釋。
“早上我去見他,偷偷把沾了豹子血的刺蝟刺拋到李順府主室的各處。那刺蝟刺我修剪過,只留了刺尖,又小又細,李順坐臥不免會扎到一些,就留在了身上。我出門的時候故意在他門口摔了一跤,摔掉了腰佩,撿腰佩的時候把碎屑又灑在了門檻的門縫裡……”
他笑的極為惡毒。
“嘿嘿,李順以為他會用這一招,別人就不會用?那些刺蝟沿著路要爬回樹林,肯定就會把幼豹的氣味一路給母豹帶過去。李順住的地方又沒有太多人,豹子最善於偷襲,那母豹又會審時度勢,等它聞到氣味最濃的哪一間自然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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