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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具有共同特點,尤其是在兇器的缺失上‐‐任憑搜查何等嚴密和徹底,就是不見蹤影。這說明兇手藏匿兇器用的是同一種手法。伍迪命案中武器的缺失合理地印證了我們所面對的是同一個兇手。
&ldo;那麼,霍恩為什麼要在逃跑前殺掉伍迪?只用他們職業上的爭奪很難解釋這一點。單從這個角度出發,那麼伍迪倒是更有理由殺掉霍恩,因為是後者佔據了他的位
一萬美金。&ldo;
&ldo;那跟兇殺有什麼關係?&rdo;我不解地問。
&ldo;是這樣。對被撬的鐵匣所做的觀察明確了一點:錢並不是伍迪偷的。啊,我聽見你嘀咕了‐‐結論下得太輕率了吧?不,一點不輕率。鐵匣子兩面的鎖環被同時扯斷,而且是朝同一個方向‐‐匣子的後方‐‐扭開的。現在你明白了?&rdo;
&ldo;不明白。&rdo;我老實地承認。
&ldo;這很好解釋,&rdo;埃勒裡略帶沮喪地說,&ldo;若是一般人所為,通常的習慣是用一隻手(得力的手)逐一扭開每個鎖環,而且是朝著同一個方向用力,從鐵匣子的角度來看,兩個鎖環被扭動的方向應該是一前一後;以上說的是正常人。而伍迪,總共只有一隻手,假若他想開啟鐵匣,無疑只能先扭開一個鎖環,轉過來再扭開另一個;所以鎖環被扭彎的方向也應該是一前一後。然而我們在現場看到的情形是:兩個鎖環被扭彎的方向都是向後的。這說明它是被某人用兩隻手同時向後用力扭斷的。所以這不是伍迪乾的,進而可知錢不是伍迪偷的。
&ldo;假設伍迪是偷了錢,難道他會把那捆錢幣隨便朝抽屜裡一丟,連鎖都獺得鎖,以致最不經意的巡視都能發現?這只能解釋為:假如錢是伍迪放在抽屜裡的,那麼他絕不知道那是偷來的錢;假如錢不是他本人放在那兒的,那就說明有人栽贓於他。&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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