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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克勞斯先生擁有著足夠的、能夠令他自由揮霍的財富。
別說純金的皇冠了,他甚至可以給景玉做一頂鑲滿鑽石和珠寶的王冠。
可,埃森莊園的藏品,並不是用金錢能夠衡量的——這種東西,可是「文物」,是「objets d』art」啊!
景玉自我代入一下。
如果這是中國的話,就相當於她在某省博物館參觀著珍貴的獸首瑪瑙杯,身旁人告訴你:「我家裡有很多同時代的寶貝,你想要嗎?想要的話,可以隨意帶走。」
——如果真有國人對她說這種話,她一定會錘爛對方腦殼、並斥責他屬於倒賣文物、涉嫌犯法。
可德國是資本主義制度國家。
他們不存在將文物上交給國家這種說法。
或者說,那些東西真的是克勞斯的祖先製作、保留下來的。
從這個角度來看,他們的確擁有著處置權。
景玉猶豫了兩秒,問:「真的嗎?」
「真的,」克勞斯說,「你甚至可以全部擁有它們。」
景玉要被漫天遍野的金錢給砸暈了。
「前提——」克勞斯觸碰著手指上的紅寶石戒指,「你要成為我的太太。」
景玉瞬間冷靜。
她貼著玻璃牆邊沿的瓷磚走,克勞斯若無其事地說:「還有整個埃森莊園,也將屬於你。」
「我的金錢,珠寶,房子,車子,這些都會有你的一部分。」
「我全部的財富,聲望,交際圈,都能夠與你共享。」
「不過需要你成為『克勞斯太太』。」
他說這些話時候使用的聲音很輕,只有兩個人能夠聽到。
景玉不自覺抬頭看他:「按照德國的習俗,如果一個女性選擇和男性結婚,那她必須要選擇冠以丈夫的姓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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