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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好像是草原上被獅子追逐的羚羊。
她停在亮著紅燈的斑馬線上,眼睛緊盯著馬路對面,顯得焦急而不安。
綠燈亮了以後,她快步向前,衝到馬路對面,再往右跑了七八步。
然後迅速鑽進停在路旁的一輛紅色車子裡。
車子動了,她開走了。
我收回目光,回到咖啡館內。
現在只有我和老闆兩個人,但他並沒有因為好奇而停下手邊的動作。
甚至連桌子的“砰”、咖啡杯和湯匙的“鏗鏘”、鈴鐺的“噹噹”,
他都置若罔聞。
太冷靜了,非常適合當武俠小說中大俠的原型。
相較於他,我顯得大驚小怪,不禁啞然失笑。
《亦恕與珂雪》第一章 風(2)
目光再回到桌上的白紙時,看到白紙的左下方有一滴暈開的咖啡。
拿起筆,在咖啡滴外圍,連續畫了好幾圈同心圓。
圈愈畫愈大,使圖形看起來像是一個射箭的靶,靶心是咖啡。
再畫了幾枝箭,由右上方射過來。
為了強調箭勢來得又快又猛,在每枝箭的後面,用力畫了幾條線,
同時嘴裡也發出“咻咻”的配樂。
這是我畫圖時的壞習慣。
小時候上美術課時,老師曾說:
“厲害的畫家,畫風時,會讓人聽到呼呼的聲音;
畫雨時,會讓人聽到嘩啦啦的聲音;
而畫閃電時,會讓人不由自主地捂住耳朵。”
為了讓同學們稱讚我是厲害的畫家,又怕他們的耳朵不好,
聽不到我的“畫”,於是我在畫畫時,嘴裡總會做些音效。
久而久之,就習慣了。
於是我畫狗時會汪汪,畫貓時會喵喵,畫鳥時會咕咕咕。
那時我天真地以為,我會成為一個很厲害的畫家。
直到有次老師叫我們畫“我的母親”時,
我的嘴裡很自然地喊出:“死囝仔!不讀書還看什麼電視!”
結果惹得全班鬨堂大笑。
老師走下講臺來到我身邊,看了我的畫一眼後,說:
“孩子,畫畫這東西是講天分的,不要太強求。”
我才知道,我不是當畫家的料。
扯遠了。
把視線拉離畫滿箭的白紙,移到旁邊的深色咖啡杯上。
再移到深色的桌子、深色的椅子、坐在椅子上穿深色襯衫的我。
然後抬起頭,看著深色的吧檯內正在煮咖啡的老闆。
我的思緒終於又回到這家咖啡館。
自從不想當畫家後,我就不太會分辨顏色。
只要比棕色髒一點、比紫色暗一點、比黑色淺一點,
對我而言,就叫深色。
我的個性是如果不能把一件事做到最好,那就乾脆放棄。
但現在不是放棄的時候。
我得想出一男一女的名字,來代表故事中的男女主角。
雖說名字只是方便稱呼而已,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故事本身,
但我還是希望能在故事開始前,給主角們適合的名字以表示尊重。
我的個性是如果不想把一件事放棄,那就要做到最好。
所以,該叫什麼呢?
我抓了抓頭,又把視線回到白紙上,咖啡滴已經幹掉了。
仔細一看,痕跡的形狀還滿像人的側面。
正想與那片落葉上的痕跡形狀相比對時,
左前方突然傳來一陣細微卻清脆的“噹噹”聲。
我反射似地抬起頭,朝向聲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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