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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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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柔情盪漾。”

“其實眼睛要留一點點空白,還有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哦。”珂雪說。

“什麼原因?”

“因為她的愛人還沒看到這幅畫,如果她的愛人看到了而且也能感受

的話,那她的眼睛就可以塗滿顏色了。”

“你現在就可以塗滿了。”我說。

珂雪拿出畫筆,調好了顏料,準備塗滿畫裡女子的眼睛時,我說:

“想知道《亦恕與珂雪》最後的結局嗎?”

“嗯。”珂雪點點頭,放下畫筆。

“最後珂雪會問:為什麼我們會在一起?”

“沒錯,珂雪一定會這樣問。”珂雪說。

“亦恕會回答:因為科學追求真、藝術追求美,而我們兩個都很善良,

所以結合在一起時,就會達到真善美的完美境界。”

“亦恕會這麼說嗎?”珂雪問。

“是的,我會這麼說。”我說。

珂雪拿起畫筆,蘸上顏料,塗滿了畫裡女子的眼睛。

jht。 於2004年4月20日

~ The End ~

jht。 於2004年4月20日

~ The End ~

後記

和之前的《檞寄生》、《夜玫瑰》一樣,

《亦恕與珂雪》也剛好是12萬字。

這不是我的偏執,只是另一次的巧合。

剛動筆時,一直想不出適合的名字,只好暫時叫:亦恕與珂雪。

沒想到寫到最後,還是想不出更好的名字。

小說跟做善事的人並不一樣,做善事的人不留名字會更偉大;

但小說如果沒有恰當的名字,作者的智商和誠意便會被質疑。

關於這點,我深感抱歉,我真的不是一個善於為小說取名的人。

(作者注:《第一次的親密接觸》即是最佳的證明)

這部作品我斷斷續續寫了一年 ……

其中玩了一個月、咳嗽了一個半月、自暴自棄了兩個月。

原本預計寫八萬字,寫到一半時,卻覺得應該寫多一點作品才會完整。

看來「預計」這東西跟政治人物的承諾一樣 ……

事後總不會兌現,但又能說出一個之所以不兌現的完美理由。

寫到最後兩個章節時,我突然有種捨不得把它寫完的感覺。

因為我好不容易才能享受寫作的樂趣,如果以後不寫了怎麼辦?

但是心裡有個聲音在吶喊:給我住手!再寫下去就天荒地老了。

於是《亦恕與珂雪》結束在珂雪的最後一筆。

曾以為,隨著年歲的增長,自己的某些部分也會隨著死去。

但在《亦恕與珂雪》的寫作過程中,我發現這些部分還活得好好的。

我覺得找到曾經走失的自己,是我這次寫作的最大收穫。

當別人問起球場上的偉大人物:他們為何可以表現得如此傑出時,

他們常會說:「因為我把每場比賽,都當成是我的最後一場比賽。」

但對我而言,我的心態卻是:

把每一次創作,都當成是第一次創作。

從這個角度來說,《亦恕與珂雪》可以算是我的第一次創作。

因為是第一次創作,所以可以允許自己多一點失誤、多一點青澀。

當然,也多一點自由。

我以為,創作過程的自由感,比創作物本身的美與醜還重要。

我個人很喜歡《亦恕與珂雪》中,鑿空自己的比喻。

我很慶幸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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