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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ID。
城市之光。
楊學武反覆唸叨著這四個字,又問道:“能查到發帖人的相關資訊麼?”
陶副處長搖搖頭:“這個論壇是不需要郵箱註冊的,所以只知道發帖人的這個ID和他使用的電腦的資訊。”
“發帖地點呢?”楊學武不甘心,“能查到麼?”
“這個可以。”小毛打了個哈欠,又在計算機操作起來,過了幾分鐘,他湊近螢幕,逐個念道,“西郊路176號…2,是家麥當勞餐廳。”
楊學武拉上小毛立刻起身,同時讓110指揮中心派兩名在附近巡警一同前往。
儘管距離發帖時間已經足足過了五個多小時,楊學武還是想去那裡看看。二十分鐘後,四個人在那家麥當勞餐廳門口集合,立刻入店檢視。
餐廳裡只有兩個用餐的顧客。楊學武安排那兩個巡警逐一核對他們的身份,自己則拉著小毛巾了後廚。店裡共有六名工作人員,兩男四女,其中一名稍年長的男子是本店的店長。他矢口否認曾用店內的電腦發過投票帖,小毛對電腦進行檢查後,證實了店長的說法。
此時,巡警對那兩名顧客的身份查驗也已經完畢,沒發現可疑情況。楊學武心生疑慮,難道找錯了地方?小毛倒是一副見怪不怪的樣子,他指指牆角的無線路由器說道:“發帖人應該用了店裡的無線網路。”
據店長介紹,這家通宵營業的餐廳為了方便顧客,特意在店裡設定了無線網路,以供客人在用餐時候也能上網娛樂。楊學武在餐廳裡私下觀察了一下,很快就發現門旁邊的監控錄影。在店長的配合下,監控錄影很快被調取出來。
楊學武讓小毛把錄影的時間選取在發帖前後,共發現店裡有顧客九人。但是沒有攜帶膝上型電腦的,地圖檢視手機的倒是有五個。楊學武指示店長把錄影暫時封存,回局裡辦理相關手續後再行扣押。
小毛覺得發帖人未必在這幾名顧客之中,因為無線網路的覆蓋力度完全可以透過牆壁,發帖人站在與麥當勞餐廳一牆之隔的街道上上網發帖,也並非完全沒有可能。
處理完畢,楊學武看看跟著自己忙活了半天的三個夥計,買了幾包炸雞分給他們。兩名巡警推脫了幾下,就帶著紙包回去了。值了一宿夜班的小毛則坐在車裡,大口吃起來。
此時已經是天色微明,街邊的行人漸漸多起來。楊學武靠著警車抽了一根菸,最後還是不情願地撥通了方木的電話。
方木第一時間趕到了市局,在麥當勞餐廳提取到的錄影帶恰好也同時送到。檢視了幾遍錄影後,方木就肯定發帖人並不在那五人之中。因為從動作來看,其中三個明顯僅在瀏覽,而非寫字。其餘兩人雖然有長時間操作手機的動作,但看年齡和衣著,應該是附近中學的學生。
楊學武想了想,說道:“如果發帖人事先把文件存在郵箱裡,再帖帖到網上呢?同樣也不需要有寫字及按鍵的動作。”
方木搖搖頭,指指錄影畫面說道:“這幾個人們都沒有掩蓋自己外貌特徵的任何行為。如果他能想到用無線網路,而不留下固定IP地址的話,就不可能不考慮監控影片帶來的風險。”
換句話來說,方木的意見和小毛一樣,發帖人當時應該就位於麥當勞餐廳之外,利用覆蓋過來的wifi訊號上網發帖。
遺憾的是,拿條路上並沒有安裝影片監控裝置。所以,對發帖人的其他情況依舊一無所知。
方木問小毛:“發帖人使用的電子裝置是否還在繼續連線網路?”
“沒有。”小毛搖搖頭,“我們一直在監控這臺裝置。發帖後,它就斷開網路了。”
這是一個明顯要掩蓋自己身份和位置的行為。
而那個投票帖,依舊處於線上論壇的首頁。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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