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小日子風風火火(第1/2 頁)
抄書。
這是目前林以寧能想到最自由,且來錢多的生計,大概一百個字,能換取10~60文左右。
只不過抄書是有一定門檻的,首先就是要有一手拿得出手的書法,書法越好看,價錢自然也就越高,反之,會血本無歸。
林以寧因曾陪同父親去過百家書齋賣書,與書齋東家有過幾次面交,對於此人喜好的書法有所瞭解。
投其所好。
每日包子鋪收完攤後,林以寧會遊走於各處書鋪,細細品味、模仿,各大書法大家的作品。
沒有毛筆和硯臺的她,只能用手指,沾上幾滴清水,在木桌上勾畫,細細揣測,回味。
陳大牛見林以寧還算有分寸,都是在四下沒有顧客的時候,才開始如此,便也沒出言阻止她。
無所事事的時候,他還會瞅上林以寧幾眼,越看,臉上的笑容越大,忍不住打趣,“你這寫的,還不如我呢,雞爪亂爬都比你這強。”
林以寧聽著耳邊扎心的話,心底多少有幾分不舒服,輕‘嗯’一聲,繼續手中的動作。
同時心中積壓著一股氣,一股——勢必要把書法練好的氣。
日復一日,月復一月。
三月後。
林以寧收拾完包子鋪上的事情,見四下無人,請了半日假,下定決心,鼓足勇氣,前往書齋。
抄書的前提,是要透過書齋老闆的測試——現場手抄一份文章。
甫一踏入百家書齋。
林以寧朝迎上的書童一拜禮,告知來意,書童微微吃驚,打量了她一番,讓她隨意尋一處桌案,寫完先交付給他先行過目一遍。
道了聲好,尋了一處僻靜之處,學著記憶中父親的樣子,開始細細描繪,一筆一劃。
真正使用毛筆寫,和手指寫,有很大的區別——毛筆頭軟,力道掌握不好,很容易將紙張暈染開來。
一回生,二回熟。
第一個字寫得很不盡人意。
後面的字,不斷吸取前面犯錯得教訓,追求一個字好過一個字。
漸漸地進入了一種忘我的狀態。
時光飛逝,半日光景,轉瞬即逝。
待林以寧呈遞上自己抄錄的文章之時,心中有些底氣不足,若只是看後半步的字,還是不錯的,前半部分——紙張上一團,一團,墨水團子。
有些不利索,不乾淨。
書童只說讓她候著,隨後拿著她的紙張,進了後院。
片刻後。
“進來吧!”渾厚老者的聲音喚道。
聽到老者的聲音,林以寧忐忑的心,安靜了下來,這說明她透過了,若是沒透過,那便是書童告知結果。
……
林以寧乘著月光,心情愉悅的,蹦蹦跳跳的跑回陳家。
推開門的聲音,吸引了正在院中散步的柳二丫和陳大牛,六月的身孕,讓柳二丫的身形看起來臃腫了不少。
柳二丫瞟了一眼雙手空空如也的林以寧,嗤笑一聲,“都和你說了,早些放棄,寫那麼多字有什麼用。”一副為林以寧著想的樣子,勸慰道:
“好好幫襯著當家的,以後總歸會有你的好日子。”
“還是婆姨明事理,她那字寫的,還不如我的一根毛髮!”
“咯咯……是嗎?寫的啥鬼樣子的?”
陳大牛腳在地面滑動了一下,示意,“就這樣子。”
“咯咯……這麼醜。”
“……”
柳二丫和陳大牛聊得不亦樂乎,而身為事人的林以寧插不進半句話,喜悅的心情,在他們的言語中,消散了不少。
正在此時,隔壁房門傳出動靜,從其內出來一位,推著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