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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薰香味道。
時隔一個月再次穿上這套西裝,陳咚的心情大不一樣。他輕輕撫摸平整的衣襟,動作生疏地戴好領帶, 他看向鏡中的自己,覺得鏡子裡的那個人陌生又熟悉。
他忽然……他忽然覺得鼻子有點酸。
這套西裝是他拿人生中第一筆稿費買的。那時候他剛畢業, 一門心思要當作家, 當同學們都在狂刷實習海投簡歷時, 他一份工作都沒找, 把自己關在家裡拼命寫稿。
他確實有文采,運氣也不錯, 第一篇就入圍了業內很有分量的新人獎,拿了獎金八千,屁顛顛買了套西裝, 認定自己從此要走上人生巔峰了!
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他第一份耕耘就收穫了一套西裝,再耕耘幾份他就能開豪車住豪宅名利雙收,左手魯迅文學獎, 右手老舍文學獎,等到五十歲著作等身, 出版社的編輯就在家門口排長龍啦!
——至於他現在混的怎麼樣,大家也看到了。
普普通通,平平凡凡,寫小故事,過小日子,當小作者。
陳咚沒有想到,自己這個小作者居然真的有一天,能重新穿上這套西裝,走到讀者們面前。
就在陳咚對著鏡中的自己發呆時,休息室的屋門被敲響了。
幾秒過後,門被輕輕推開,韓峋走了進來。
“外面已經佈置完了,你準備好了嗎?隨時可以開始。”
“啊,好,好的。”陳咚忙亂地低下頭,不想讓韓峋看到自己有點泛紅的眼睛。
他急匆匆往休息室外走去,可當他與韓峋擦肩而過時,卻被韓峋叫住了。
“等一下,是不是還差了點什麼?”韓峋伸手指向陳咚的腳下。
陳咚知道韓峋指的是什麼,他有些尷尬地把腳往後縮了縮,嘴硬道:“運動鞋配西裝,你不懂,這是流行新風尚。”
他之前完全沒想過要穿西裝,故而今天上班只穿了平時最合腳的一雙休閒運動鞋,一道顯眼的對勾標誌掛在鞋上,確實有些突兀。
韓峋順著他的話說:“嗯,這身搭配登上時尚雜誌是足夠了,但出席第一次你的讀者見面會,那就不夠正式了。”
陳咚無奈:“那怎麼辦?我又不是仙度瑞拉,現在也變不出來一雙水晶鞋。反正我講課的時候是坐著,應該沒有人會注意我腳上穿什麼鞋,這種細枝末節無所謂啦。”
“仙度瑞拉,不如閉上眼睛許個願吧。”韓峋繞過陳咚,開啟自己的儲物櫃,然後——就像所有童話故事裡會出現的劇情一樣——他拿出了一個嶄新無比的鞋盒。
鞋盒裡躺著一雙經典款的男式德比皮鞋,深棕色的顏色不會太過沉悶,鞋頭部分有一點點擦色設計,看起來更顯年輕化。
“試試吧。”韓峋一邊說著,一邊自然無比地在陳咚面前單膝蹲下,解開皮鞋的細帶,體貼地放在了陳咚腳下。
陳咚的心顫了顫,聲音低得像自言自語:“……原來你真的會魔法。”
即使這世界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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