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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薄海吁了口氣,苦笑,“我是不習慣別人的目光。”
說來也好笑,他是飯店管理經理,最常與人接觸,卻老是無法習慣別人過分的注意,雖然他已能做到完全不分心的狀態,但有意圖的目光,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齊妃舫玩著吸管,“這也沒什麼,要知道很少人能擁有這種吸引人注意的天賦的,既然有人欣賞,就該大大方方接受啊!”她不清楚面前的男人生成什麼模樣,不過既然有人盯著看,想見也不會差到哪去,就像她,要不是因為外貌搶眼,怎麼演戲?
“天賦?”於薄海覺得她的解釋很特別。
“是啊,不覺得嗎?有人天生富有,一生下來不愁吃穿;也有人生來就相貌好,像我,根本不怕人看哪!所以那也是種天賦,既然給了你,只要你不亂用,就能光明正大任人看了,否則你以為明星打哪來的?”她也經常感謝她的老媽將她的容貌生得好,讓她沒煩惱。
“你頗能自得其樂。”這樣的道理好象不曾聽人說過。
齊妃舫扁嘴,雙手往左右一攤,做出可愛十足的表情,“唉!人生難測,要及時行樂啊!再說,看看又不會少塊肉,活得自在才重要。”
她的話很難讓人不發笑,就連不經常笑的他也朗笑出聲。
“對嘛!這樣才對,太在意的話,往往是你不快樂。”
“受教了。”
“不敢。”齊妃舫學著古代的俠士,抱拳響應,“對了,換你介紹新加坡。”
新加坡太小,大概要等到她退休才有可能過去,所以現在聽聽也無妨,說不定還能成為她筆下的風景呢!
“比起臺灣,新加坡的便利商店可少了……”
這會兒輪到於薄海詳盡介紹他的國家。
兩人繼續閒聊,這一聊就聊到快餐店打烊,差點欲罷不能。
齊妃舫伸伸懶腰走出快餐店,“晚上的空氣果然比較新鮮。”當夜貓族是對的。
於薄海跟著她的步伐,走到大馬路上,“今天真的謝謝你了。”
“不客氣,很高興認識你,還希望你喜歡臺灣,回去之後,可要多多宣傳,以增進兩國之國民外交。”
“我還不知道你的全名呢!”相談一晚,他是愈來愈喜歡妃舫了。
“名字很重要嗎?你明天就要回新加坡了。”她現實的說。
“就因為要回去了,今天讓我印象深刻,所以我想記住你。”他不滿意只曉得她叫“小舫”,對於他喜歡的,他會執著。
齊妃舫抿唇地笑,這種記住萍水相逢的事,她從來就不做。一個人能記住的事情有多少?瑣事,她從來都不浪費腦袋空間,她的記憶只可追溯到三天前,也不是說她只記對她有用的人,而是她的感情不亂給,連友情也是。
她很認真地表示:“今天不過是個小插曲,等大家各自回到現實裡去後,就開始忙自己的事了,哪還有空閒去記這小事?倘若今天你記了太多,往後若不有所響應,不就成了一個壓力,何必呢?既然愉快,你只要記住事情就好,何必記人?”她的個性說好聽是理智,說難聽就是無情。再說一個在臺灣,一個遠在新加坡,要說日後還有交集,怕是難囉!
於薄海察覺到她在說這段話時,表情是嚴肅冷漠的,和適才的熱情活潑有很大的差別,便順口接道:“或許你說得有理吧!不過假如有天你來新加坡,在路上碰見我,記得要跟我打聲招呼。”儘管他很想認識她,卻也不想勉強,不希望美好的回憶變質了。
一會兒像個少女,一會兒又很現實,她——很多變。
去新加坡?呵呵……恐怕很難了,她不是歧視小國家,只是國家實在太小了,哪會有什麼好逛的?
齊妃舫轉頭又看了看,確定好方向,指著一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