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徵輔兵、工匠(第1/2 頁)
第二天一早,趙朗去找王長清商量招募輔兵的事。
城防軍的輔兵只有四十人,這四十人負責做飯和養馬,偶爾幫忙抬抬東西,雖然人手拮据,以前也勉強夠用。
因為其他的活兒,諸如砍柴割草搬東西造營房之類的全都是戰兵閒暇時候自己完成的。
就連養戰馬的人,也只是戰馬入馬監之後或者戰兵訓練時照看一下,平常時候由戰兵自己帶出去放牧。
所以,四十人也勉強夠用。
但這是在以前,還是在沒有戰事的時候。戰時就會發現,四十輔兵對一座軍營來說太少了。
而且現在戰兵擴到了一千人,夥堂的人手一下就不夠了。
為此,夥堂掌事沒少抱怨。
飼馬官也說現在軍營戰馬多了,原本的那些人手不夠用。
趙朗想著,既然要成立醫療隊,那便順手多招收一些人,將夥堂,馬監的人手都給補齊了。
另外,他想招募一些工匠成立一個軍器司,豐臺縣窮,城防軍軍營更窮,連自己的軍器司都沒有,若甲冑武器壞了,就只能找外面的鐵器鋪子修繕。
實在太破修不了的,若是朝廷發下來的武器甲冑,就得重新送還朝廷,若是自己軍營的戰利品,那麼鐵器直接賣給鐵匠鋪或商人,甲冑拆散了重新縫補縫補,幾套破甲冑縫合成一套新的繼續穿。
當然這些都有一個前提,你得給朝廷彙報自己造了多少套甲冑,多少武器,又拆分、銷燬了多少武器甲冑。
若不如實彙報,就會被打上謀反的罪名,等著挨收拾吧。
朝廷在每個軍中都派了監軍,這些監軍會時不時的去下面的各個基層單位突擊檢查,檢查方式各種各樣,你想瞞住他們私藏武器甲冑,可行性非常小,除非你偷偷造了不用。
司馬南征發下去的甲冑和長刀就是找外面的鐵匠鋪子重新打造的,打造好之後就給朝廷寫了奏疏。寫好奏疏先送監軍登記,然後由監軍上呈朝廷。
縣衙不給軍營配置軍器司,他以後打造或修補東西就得找外面的人。這樣一來,手工費就得軍營自己掏。
趙朗倒不是怕掏手工費,他自從接手城防軍後就一直想造點厲害點的武器出來。
別的不說,黑火藥什麼的必須要造吧?
但是,這玩意兒你能交給外面的鋪子弄嗎?
炸了還是小事,萬一被那有心之人掌握了配方,再大量生產之後造反,自己就要吃不了兜著走了。
所以他必須組建軍器司,還得和匠人籤保密協議,之後才能開始造這些危險的玩意兒。
王長清聽了他的來意,思索片刻後說道:“行,我待會兒出個告示,招收二百輔兵,再招些工匠。
輔兵好找,但是工匠可不好找,能招多少我無法給你保證,只能說我儘量。”
這事兒擱兩個月前,他說什麼也不敢答應趙朗。
豐臺縣實在是太窮了,根本負擔不起多出來的這幾百人的伙食和餉銀。
但是現在嘛,縣衙銀庫裡放著那麼多抄來的銀子呢,糧倉也裝滿了好幾個。
雖說這些錢糧是留著修倉北坡用的,但修個倉北坡用不了這麼多。
他挪用一點用來給士兵發餉銀和伙食還是可以的。
他之前向朝廷申請了一批甲冑和糧食,但是戶部兵部都沒有回覆。
豐臺縣的守城戰打的艱難,一場戰爭讓本就貧窮的豐臺縣更是連戰士的伙食都負擔不起了。
他猜皇上之所以讓他留下抄家所得,一方面是為了犒賞士兵和修築倉北坡。
另一方面也是想讓他手裡能有點週轉的錢糧。
畢竟是掌管自己錢袋子的親近大臣的兒子,要是因為負擔不起士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