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隨我(第1/2 頁)
魏振國反反覆覆的問了有大半個鐘頭,將廢品收廢站的焚燒案的時間線和證據鏈都捋了出來,才稍停喝了口水。
這個案子依舊是個小案子,發生在西紅區,也是呂鑫的老家。
文鄉是他外公外婆家。他也知道兔子不吃窩邊草的道理,所以,手癢了就去文鄉下面的河灘村鎮點火玩,終於在燒了一個大的以後,拔腿跑路了。
而在西紅區,呂鑫大部分時間都比較乖,只是最近實在忍不住了,才下手燒了一個廢品收費站,涉及到的財產損失可能只有千元。
在警方層面,這樣的小案子多如牛毛,一個廢品收費站著火了,都不需要立案。
現在有破案率的大棒舉著,基層派出所先破案再立案的……魏振國反正是管不著的,就算讓他當領導,他也不可能把一個說不清楚的案子照著“縱火案”去分類,那純粹是給自己找難受……
當然,案子若是偵破了,那該是縱火就是縱火,戰力排行榜上該加的評分少一絲都不行。甚至因為是系列案,總分還要往上竄一竄。
魏振國眯起眼,看著對面的年輕人,聲音低沉的道:“除了這個案子,其他的案子也說一說吧。”
“再沒有了。”呂鑫低聲道。
魏振國呵呵一笑:“你以為我們就掌握了你一個案子要是就這麼一個案子,至於我大半夜的跑上百里路的去蹲你”
照呂鑫往常的性格,他這時候有八百種話懟回去。
但當他動一動,手上的鐵環就嘩啦啦的響,腳踝始終都有冰涼涼的感覺的時候,往常習以為常的懟人的話,就說不出來了。
“放火罪,最高可以判到10年。嗯……縱火在刑法裡的罪名就是放火罪,你放了火,老實交代,進去幾年,好好表現,說不定一兩年就出來了,你要頑抗,拒不交代,我給檢察院的說法就要變了,十年……你今年才剛20歲,10年以後,你就30歲了,人生最好的10年留在監獄裡,你願意嗎”魏振國審過的犯人比見過的女人都多,恰到好處的戳中呂鑫的軟肋。
他交代了小案子,就是為了以最小成本度過這次的審訊,但對魏振國等人來說,他交代了小案子,才是決堤的開端。
就像一名詐騙犯,騙客戶一筆小錢的目的,是為了循著這個口子,騙到更多的錢。
呂鑫的表情已是徹底管理不住了,腦袋更是忍不住的向前竄動,悔不當初……只是不確定,當初是什麼時間的當初。
“說吧。”魏振國超壓迫的聲音,再次傳入呂鑫耳中。
“我……我確實還有一次……”
呂鑫交代的聲音越來越快,心情反而輕鬆了一些。
有種靴子終於落地的高興,以及對恐懼的釋放。
魏振國用深邃的眼神望著呂鑫,等他將第二個案子交代清楚了,再緩緩道:“繼續說吧。”
呂鑫掙扎道:“不是,我……”
“這個案子記得不”魏振國從厚厚的一疊照片中,抽出一張,再次展示給呂鑫看,這次,才是那拖拉機焚燒的案子。
拖拉機的起火點旁,有呂鑫的指紋,這是相當有力的證據。
呂鑫無力抵抗,又注意到魏振國剛剛拿出的那一疊照片,不得不繼續交代起來。
正如魏振國所猜測的那樣,呂鑫多多少少是有些反社會人格的。從小就喜歡點火,從小就喜歡燒昆蟲,長大以後,更是喜歡在野外放火玩,有意的點燃一些大件物品乃至於房屋。
但也正是因為他放火都是出於喜好,所以,放火的時間地點和範圍都趨於隨機,使得案件難以偵破,他本人也從未被抓獲過,難免膽子越來越大。
不過,當他坐在冰涼的“老虎凳”上的時候,多年膨脹出來的膽量,瞬間如氣球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