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我說的是愛情,你們想的是什麼?(第1/3 頁)
“杜哥,有個問題,想跟你請教一下。”
第二天,有貓工作室,還沒正式開始錄音之前,楊謙跟杜訊聊了起來。
“有什麼事你直說唄,還請教,這麼客氣?”
杜訊笑呵呵地擺弄著操作檯,跟開飛機一樣,把一些開關開啟,把一些按鍵按上去。
“就是假如有這麼一首歌,我還挺喜歡的,但是因為某些原因,它可能傷害到我心中認為的很寶貴的一個東西,我舉個例子吧,比如說我的信仰。那我該怎麼處理它?”
楊謙很糾結,尤其是昨天晚上,他特意跑到小公園裡,把那首新歌唱了十遍,解鎖全部翻唱版本和背景訊息之後,他更糾結了。
但由於楊謙不能明說,這個事兒被他說的晦澀難懂,杜訊聽完就更糊塗了。
一首歌能傷害到什麼東西?
還傷害到信仰?
一首歌有這麼大的“殺傷力”?
杜訊覺得楊謙應該說的不是這個,他可能真的只是舉個例子,跟“無中生友”是一個道理。
“怎麼說呢?我覺得你跟我問這個問題的時候,你心裡其實早就已經有答案了吧?畢竟像你說的那樣,信仰是吧……”
杜訊自己說著都覺得彆扭。
“不管它能傷害到你什麼,如果你自己覺得特別寶貴,那就應該保護好你覺得寶貴的東西。是吧?一首歌,就只是一首歌而已!”
杜訊雖然不明白楊謙想要表達什麼,但以他的人生經驗來看,楊謙的糾結可能是因為他對“那個東西”的在意,既然那麼在意,那就應該遵循自己的內心。
“我也給你舉個例子,比如說一個歌手第二天要去參加比賽了,但他的女朋友第二天也要出國,如果不去挽留她,那她可能就不會再回來,他們的愛情就要就此結束了。這樣的事,你覺得應該如何選擇?”
杜訊笑眯眯地看著楊謙。
“肯定是選擇挽回她啊,比賽以後又不是沒有機會了,但不去挽回女朋友的話,女朋友就沒了。”
楊謙覺得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很明顯的。
“對啊,一樣的道理!其實不管是什麼選擇,你自己明白孰輕孰重,做出自己問心無愧的選擇就行了!沒必要想太多。特別是你,你寫了那麼多歌,一首比一首優秀,用得著對一首歌那麼在意嗎?又不是以後就沒有了!”
杜訊笑呵呵地跟他說,楊謙也因此陷入了沉思。
對啊!
問心無愧!
其實,楊謙煩惱的,不是什麼信仰,也不是什麼女朋友搭不搭飛機出國的問題。
煩惱的源頭還是在於昨天獲得的那首歌上面。
它好聽是好聽、高質量的也確實是高質量的,但它涉嫌抄襲了!
為什麼說涉嫌?而不是實錘?
因為抄襲從來都是很難去衡量的,法律上沒有給出判決,系統也沒有越俎代庖,只是把背景故事羅列出來,交由楊謙自己去判斷。
楊謙自己的分析得出,這首歌確實是在前奏上用了別人的旋律,創作上也受到了原作比較大的啟發,但也只是前面的,副歌部分它們的旋律是不一樣的,歌詞的內容,甚至歌詞的結構也根本不一樣,不能人云亦云地用“漢化”這樣的詞去一概而論!(注1)
雖然說音樂上的借鑑是很正常的事,像嗩吶名曲《百鳥朝鳳》跟《抬花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小河淌水》和一些彩雲的民歌也很像,但關鍵是你用了就得尊重原作者,把人家標註出來,而不是還發博辯解,拒不承認……
楊謙是很喜歡這首歌的,甚至把原作和這首歌擺在一起,他更喜歡這首歌的“改編”。
但既然有了這個涉嫌抄襲的問題,楊謙就糾結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