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先給他兩巴掌(第2/2 頁)
問,就能找到許多證人。
所以他現在基本是無話可說。
只能儘早認錯,還希望馮縣令看在自己讀書人的身份上,能寬恕了自己。
但他明顯是高看了自己的身份,也低估了馮縣令對謝瑾的器重。
“老大人,老大人,學生知道錯了,學生只是一時糊塗而已,以後絕不再犯了!”
“大膽!”
馮縣令見他還想耍嘴,暴喝一聲,把謝瑾都震了一驚。
“身為讀書人,你還真當有過如此惡劣的行徑?四書五經都讀到狗肚子裡去了?!”
馮縣令這次是真的惱火。
這已經不是簡簡單單的兩人對峙公堂的事了。
容成是他們縣裡的學子,身為讀書人,卻做出這種不孝不義的事情來。
這已經關乎到了他治下的風氣建設,何況他還是個讀書人,更加不可輕視!
“容成,你和容婉兒本是同父異母的隔海兄妹,可你一家老小卻以惡意待之,本身便為失德,這是大不該!”
“容婉兒自記事起,便經你們無數打罵羞辱。”
“你身為兄長,不思兄妹和睦,反而惡語相向,已是犯了大明律的罵詈之罪。”
“按大明律!凡罵人者,笞一十;罵兄姊者,杖一百;若還有毀罵人父母、祖父母者,絞刑!”
“你辱罵胞妹自是不需多說,方才靖水酒樓前就已經有許多路人可作證,按律已經是該杖責一百。”
“但按禮儀綱常來講,容婉兒之生母,自然也是你的母親,這樣算來,你又有了毀罵父母的嫌疑!”
“以子罵母,有違綱常,人神共憤!別說你日後會因為此事一生都無法讀書入仕為官,就算是現在,本官都能立馬將你處死!”
說到這,馮縣令饒有興致的冷笑了一聲。
“但毀罵父母者,還需有血親站出來告官才能立案,所以嘛,你是死是活,全在這小丫頭一句話上面了……”
說完之後,馮縣令這才慢慢站起身。
當著堂上堂下眾人都面,對下面跪著的苦命人和藹一笑。
“小姑娘,剛才聽你說了那麼多,現在本官就把權力交給你。”
“你現在如果打定了主意要告他毀罵你的孃親,若罪名坐實,那這容成輕則流放,重則絞刑……”
“小姑娘,這告與不告,全都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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